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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8月19-21日报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公积金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充实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铜仁市公积金中心”)干部队伍,切实履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为加快实现“一区五地”奋斗目标贡献应有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到铜仁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遴选工作在中共铜仁市公积金中心党组领导下,由铜仁市公积金中心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遴选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并按照制定遴选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

  三、公开遴选职位及数量及专业要求

  思南管理部专业技术员1名(代码01)

  四、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人员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

  2.具备《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符合所在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相关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8月1日;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历史问题、犯罪记录;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被问责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招(聘)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五)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六)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七)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八)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和方式

  (一)发布信息

  铜仁市公积金中心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在铜仁网(http:www.tongren.gov.cn/)、铜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trs.gov.cn/)、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mzj.trs.gov.cn/)及所属微信公众号、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trs.gov.cn/)发布。

  (二)报名。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及考务费。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市政府第三综合楼三楼铜仁市公积金中心人事教育科(铜仁市交通局旁,联系电话:0856-5207053)。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自行下载填写《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并附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视为报名成功。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寸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遴选计划予以取消。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参加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在铜仁市公积金中心人事教育科领取。

  (四)笔试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试卷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在铜仁网、铜仁市人民政府网、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

  1.笔试内容。笔试紧扣市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要求,注重检验工作实战能力。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文稿写作能力和文秘基础知识等,重点测试考生如何立足本职岗位,站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去服务发展、服务落实的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五)面试

  依据参加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

  与拟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通过铜仁网、铜仁市人民政府网、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及所属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排名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七)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考察对象确定后,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考察组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信息,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八)公示

  1.确定拟遴选人选。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

  2.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铜仁网、铜仁市人民政府网、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及所属微信公众号、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遴选,待查实后再研究决定。

  (九)办理相关手续

  1.调动。拟遴选人员经考察合格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报中共铜仁市公积金中心党组研究决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2.“二次开发”工作。在铜仁市公积金中心核定编制数内,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二次开发”。对象为已进入考察环节,因职位计划限制未被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的人员。“二次开发”对象须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报中共铜仁市公积金中心党组研究决定后,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公示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纪律

  遴选工作接受铜仁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参加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遴选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依纪做出处理。

  七、其他

  本《方案》由铜仁市公积金中心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公积金中心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名咨询电话:0856-5207053(铜仁市公积金中心人事教育科)。监督电话:0856-5222786(铜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附件:铜仁市公积金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0年8月5日

  

附件

铜仁市公积金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照片

籍  贯


 

出生地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党

时间


 

参加工作

时间


 

全日制教育

学历学位


 

在职教育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院校及专业


 

身份证号


 

联系

电话


 

工作单位

及现任职务


 

报考职位代码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称  谓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个人简历


 

奖惩情况


 

近三年年度

考核情况


 

报名

信息

确认

以上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代报人员签名:

所在单位

意见

(盖章):     

   2020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意见

(盖章):     

     2020年   月   日

同级组织人部门意见

(盖章):     

       2020年   月   日

市民政局

审查意见

(盖章):     

     2020年   月   日

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信息来源:http://rsj.trs.gov.cn/zwgk/xxgkml/gggs/202008/t20200808_62320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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