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综合服务及管理能力,确保所内业务稳健运行,现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特面向社会招聘1名行政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职位及要求
(一)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律所行政工作);
(二)要求:1.限女性;2.专业不限;3.大专及以上学历;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写作水平、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如故意隐瞒,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1.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行为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在读的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6.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有关微信公众号及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料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电子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其他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需满足工作经历的,提供相关工作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报名电子邮箱1604111467@qq.com。
(三)资格审核
由我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员数与应聘者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并列者一并列入)。
(六)决定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通过招聘到岗的人员需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试用期以律所人事和薪酬管理制度为准,试用期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办理辞退手续。
五、其他事宜
(一)工作地点:铜仁市碧江区小十字中华首座,能够坚持党的方针政策路线,能够适应因工作需要,服从工作安排;
(二)律所联系电话:0856-5225998,凡先生(办公室工作人员):18311722104;
(四)报名截止时间:8月13日;
(五)未尽事宜本律所保留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