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区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选聘10至20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熟悉行政执法工作、有相应履职能力;
(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秉公监督;
(五)年龄在22—60周岁,身体健康。
二、选聘范围
户籍所在地在万山区或居住在万山区行政区域3年以上的人员(含住所地在万山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及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人员、企业界及法律工作者等)。
三、选聘程序
(一)申报
1.申报时间: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11月25日;
2.申报方式:此次选聘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两种方式。个人申请担任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自行在万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附件《铜仁市万山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推荐(申请)表》,填写相关情况后将申请表等有关材料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348200790@qq.com或者交至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产业园1栋5楼7号办公室,电话:3521027);组织推荐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按照聘任标准,认真审核把关,向区司法局提交附件《铜仁市万山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推荐(申请)表》。
(二)审核批准
区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
(三)社会公示
区司法局向社会公示拟任人员的名单及受理异议的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拟任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由区司法局报区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特邀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针对加强和改进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向区司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全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向区司法局提出监督建议;
(三)参加本区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四)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情况,反映群众、企业对本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五)承担区政府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五、工作纪律
(一)依法监督,持证监督;
(二)廉洁监督,秉公监督;
(三)不得干扰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
(四)不得利用监督员身份谋取私利,从事与工作职责无关的活动。
六、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聘期为三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铜仁市万山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推荐(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2021年11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www.trws.gov.cn/xwzx/tzgg/202111/t20211118_71718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