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社发〔2020〕5号、《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通知》(铜人社函〔2021〕43号)文件精神,经县残联理事会研究,报县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本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采取聘用制,由石阡县残疾人联合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主要工作职责是为残疾人服务、协助开展“平阳社区残疾人阳光幸福家园”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石阡县平阳社区户籍,在县就业局办理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了就业困难认定的下列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2.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4.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5.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
6.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4.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过违法违纪行为的;
2.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4.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
5.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安置的;
6.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下午9:00--12:00)
(二)报名地点:石阡县残疾人联合会综合办公室(鲜花残联大楼二楼)。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网上下载填写《石阡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近期免冠白底2寸照片2张,对不熟悉从网上下载报名表的人员可到石阡县残疾人联合会综合办公室现场填报。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四)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通过面试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要求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送到县残联综合办公室。
(六)考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收体检报告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反馈县就业局,由县就业局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六、招聘方式
报名人数超过1人,招聘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取第1名予以录取。报名人数为1人的,直接予以聘用。
七、待遇
(一)聘用期限。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安排聘用人员上岗。聘用期限最长为3年,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1.薪酬待遇。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60%部份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40%部份由东西部协作资金或市残联残保金承担。
2.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石阡县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八、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应聘人员应按卫健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作好个人防护,在报名、面试全过程中请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并自觉规范佩戴口罩。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阡县残疾人联合会解释。未尽事宜由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阡县残疾人联合会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0856-7623615
石阡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9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www.shiqian.gov.cn/ywjj/tzgg/202209/t20220919_764907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