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公车改革要求,扎实推进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工作岗位
从事公务用车驾驶工作
(二)招聘范围。此次招聘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不限户籍(限男性)。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3.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4.熟练汽车操作,能维修简单故障和车辆保养;
5.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后出生);
6.学历要求:高中或以上学历;
7.证件要求:必须持有A1驾驶证,实际具有驾驶大型车辆经历,驾龄3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
8.退伍军人或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纪检、司法部门立案审查的;
6.不能保证正常工作时间或因身体原因无法履职尽责的。
五、聘用工作程序
(一)报名地点
松桃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车辆保障股(县人大一楼)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14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
田念华0856-2838336 15885786698;
监督电话:0856-2837462(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四)报名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岗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本人相关材料,具体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纸质版各一份。
2.应聘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由松桃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的年龄、学历和携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审查合格后会有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参加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考核
由松桃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统一开展考核,采取免笔试,直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待应聘人员信息登记后,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驾驶技能成绩高低,按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初步人选进行体检,通知拟体检人员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人员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资格审查、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松桃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若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聘用期间因故造成岗位缺额,缺额岗位应按实际情况进行递补聘用。
六、招聘人员身份及待遇
2.审核备案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3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自主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届满且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工资为4000元/月(含四险)。四险为:失业险、工伤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七、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出具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提供核酸信息证明(现场查看手机情况);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
3.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请科学佩戴口罩。
八、未尽事宜由松桃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松桃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岗位报名表(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ongtaowang.50yun.com.cn:8080/news/songtaowang_78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