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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2023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99人,7月24-26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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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石阡县2023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石阡县2023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石阡县2023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石阡县医疗机构编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阡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3年7月13日

  石阡县2023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推进会精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全面提高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急需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成立石阡县医疗机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石阡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9名(石阡县人民医院35名、县中医医院11名、县妇幼保健院7名、县疾控中心3名、县医院医共体分院29名、中医医院医共体分院14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要求详见《石阡县2023年医疗机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需求表”)。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学历、专业、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对象、学历及专业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党的卫生健康事业,认真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临床护士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规培证、执业医师、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8.具有医学类专业毕业的研究生,持有相应资格证选报职位不受专业限制。

  9、限石阡县户籍或生源报考的部分职位,本县户籍为报名首日前在石阡登记入户(已在公安机关办结石阡户籍登记入户手续)。

  10、所有报考乡镇卫生院(不含街道社区)职位的,限石阡县户籍或生源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漏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纪违法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在考察阶段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以考察时安排意见规定时间为准。

  9.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方案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网址:http://www.shiqian.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网址同上)。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次招聘计划岗位数与报名缴费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在报名结束后对调减、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3.招聘计划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被调解、取消的岗位,该岗位考生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改报申请,经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没有符合改报岗位,而需要退费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予以退费。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6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石阡县卫生健康局311室。

  4.资格审查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按“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资格审查通过的,由审查人签字确认。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当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石阡县2023年医疗机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岗位所需执业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5.报名交费:报名人员将资格审查合格的资料和报名表统一交“缴费处”登记,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后,才视为报名成功。因此次招考为编外人员,所收取的报名费用于本次考试考务,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招考人数及职位分担。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准考证领取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类别、笔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类别根据岗位类别分为临床类、影像类、检验类、中医类、护理类、药学类、综合类。

  (1)临床类,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

  (2)影像类,笔试内容为医学影像基础知识。

  (3)检验类,笔试内容为医学检验基础知识。

  (4)中医类,笔试内容为中医基础知识。

  (5)护理类,笔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

  (6)药学类,笔试内容为药学基础知识。

  (7)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二)面试(分值100分)

  1.面试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笔试人数1:3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参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职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三)考试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考试综合成绩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各职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及程序

  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体检合格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将个人相关资料提交到用人单位,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在考察阶段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相关材料的,截止时间以考察时安排意见规定时限为准。

  (六)其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健康石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试用期考察标准,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正式聘用人员报卫健局备案。

  (三)对无正当理由逾期(5天)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其中规培期间不作为服务期时间计算),服务期限内在石阡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可以报名考试,若被录、聘用不交纳相关违约金。

  十一、待遇

  参照各招聘单位现有编制外人员同职级标准执行。

  十二、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实施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7624458(石阡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56—7623829(石阡县卫生健康局党风廉政室)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石阡县2023年医疗机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点击下载

  2. 石阡县2023年医疗机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shiqian.gov.cn/zwgk/jcgk/rsxx/202307/t20230713_80928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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