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建设一支稳定的幼儿教师队伍,根据石阡县各公办幼儿园实际,石阡县交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贵州佛顶山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拟面向石阡县户籍或生源公开招聘一批幼儿园编外教师。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石阡县交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贵州佛顶山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旅投公司”)系石阡县管辖的国有独资企业,此次公开招聘的幼儿园编外教师属交旅投公司聘用人员,由交旅投公司结合石阡县各公办幼儿园实际需求安排至相应幼儿园岗位提供服务。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石阡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石阡县教育局,负责依照本“招聘简章”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150名,其中,100名面向社会招聘,50名面向在石阡县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山村幼教志愿者招聘。具体招聘情况详见《石阡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面向石阡县户籍或生源招聘。石阡县户籍为报名首日前在石阡登记入户(已在公安机关办结石阡户籍登记入户手续);石阡县生源条件以参加中考、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石阡县。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面向石阡县山村幼教志愿者招聘范围为截止2023年8月31日前满1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山村幼教志愿者。
(9)面向社会招聘的,参照《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通知》(铜府发〔2014〕12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幼教志愿者,在公办幼儿教师招考录用中享受总分加3分的待遇,在市内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与西部志愿者同等对待”。本次招聘对符合以上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总成绩中加3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交《石阡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加分申请表》(附表3),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于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总成绩中加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或被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
六、招聘程序及方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石阡县教育局。
3.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石阡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1.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3年10月13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总时长120分钟。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察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按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百分制,采取试讲(试教)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水平等。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线,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计算。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内容。
考核不合格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选岗签订合同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选岗后与交旅投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八、报到
聘用人员与交旅投公司签订合同后,由交旅投公司统一组织培训,经培训开具通知书,聘用人员持通知书到相应学校报到。逾期未到相应学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交旅投公司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九、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资标准参照学前同期入职在编教师工资标准的80%核算,由交旅投公司按月发放,并参照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有关部门举报。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简章、公示及其他信息等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www.shiqian.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简章解释权属石阡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石阡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3930787,3930057。
石阡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岗位表 | ||||||||
序号 | 岗位代码 | 招聘 计划数 |
单位及计划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 | |
单位名称 | 计划数 | |||||||
1 | A01 | 25 | 县实验幼儿园 | 3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 选岗聘用 |
2 | 县第三幼儿园 | 7 | ||||||
3 | 县第四幼儿园 | 5 | ||||||
4 | 聚凤乡幼儿园 | 2 | ||||||
5 | 聚凤乡第二幼儿园 | 3 | ||||||
6 | 聚凤乡宝龙幼儿园 | 1 | ||||||
7 | 大沙坝乡幼儿园 | 3 | ||||||
8 | 青阳乡幼儿园 | 1 | ||||||
9 | A02 | 25 | 县第二幼儿园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 选岗聘用 |
10 | 县第六幼儿园 | 8 | ||||||
11 | 县第八幼儿园 | 1 | ||||||
12 | 县第十一幼儿园 | 5 | ||||||
13 | 龙塘镇幼儿园 | 2 | ||||||
14 | 龙塘镇幼儿园海军希望小学附设班 | 1 | ||||||
15 | 龙塘镇幼儿园大屯小学附设班 | 1 | ||||||
16 | 白沙镇幼儿园 | 5 | ||||||
17 | A03 | 25 | 县第五幼儿园 | 8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 选岗聘用 |
18 | 县第七幼儿园 | 7 | ||||||
19 | 甘溪乡幼儿园 | 1 | ||||||
20 | 本庄镇第三幼儿园 | 6 | ||||||
21 | 本庄镇黎坪幼儿园 | 2 | ||||||
22 | 坪地场乡幼儿园 | 1 | ||||||
23 | A04 | 25 | 县第十幼儿园 | 7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 选岗聘用 |
24 | 县第九幼儿园 | 2 | ||||||
25 | 县第十二幼儿园 | 3 | ||||||
26 | 汤山中坪幼儿园 | 2 | ||||||
27 | 中坝幼儿园 | 3 | ||||||
28 | 坪山乡幼儿园 | 1 | ||||||
29 | 花桥镇幼儿园 | 2 | ||||||
30 | 龙井乡第二幼儿园 | 3 | ||||||
31 | 龙井乡幼儿园 | 2 | ||||||
32 | A05 | 25 | 县第三幼儿园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在石阡县服务满一年且仍在岗的山村幼教志愿者。 |
选岗聘用 |
33 | 聚凤乡幼儿园 | 2 | ||||||
34 | 聚凤乡第二幼儿园 | 2 | ||||||
35 | 聚凤乡宝龙幼儿园 | 3 | ||||||
36 | 县第六幼儿园 | 3 | ||||||
37 | 白沙镇幼儿园 | 3 | ||||||
38 | 白沙镇幼儿园均田小学附设班 | 1 | ||||||
39 | 大沙坝乡幼儿园 | 1 | ||||||
40 | 国荣乡幼儿园 | 2 | ||||||
41 | 石固乡幼儿园 | 1 | ||||||
42 | 县第七幼儿园 | 2 | ||||||
43 | 枫香乡幼儿园 | 1 | ||||||
44 | 龙塘镇幼儿园川岩坝小学附设班 | 1 | ||||||
45 | 龙塘镇幼儿园新场小学附设班 | 1 | ||||||
46 | A06 | 25 | 龙塘镇第二幼儿园 | 4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在石阡县服务满一年且仍在岗的山村幼教志愿者。 |
选岗聘用 |
47 | 县第五幼儿园 | 3 | ||||||
48 | 本庄镇幼儿园山口坳小学附设班 | 1 | ||||||
49 | 本庄镇第三幼儿园 | 2 | ||||||
50 | 本庄镇黎坪幼儿园 | 2 | ||||||
51 | 县第十幼儿园 | 3 | ||||||
52 | 甘溪乡幼儿园 | 1 | ||||||
53 | 坪山乡幼儿园 | 1 | ||||||
54 | 花桥镇幼儿园 | 1 | ||||||
55 | 县第十一幼儿园 | 1 | ||||||
56 | 中坝幼儿园 | 1 | ||||||
57 | 龙井乡第二幼儿园 | 3 | ||||||
58 | 龙井乡第二幼儿园孔明幼教点 | 1 | ||||||
59 | 龙井乡第二幼儿园合明幼教点 | 1 | ||||||
合计 | 150 | 150 |
2.石阡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表(点击下载)
3.石阡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加分申请表(点击下载)
2023年9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www.shiqian.gov.cn/ywjj/tzgg/202309/t20230928_82543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