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玉屏侗族自治县2024年相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人,为确保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玉屏侗族自治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按照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确定计划、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人,其中:综合类58人、医疗卫生类14人、中小学教师类4人。详情见《玉屏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相关信息发布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信息均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ping.gov.cn/)发布。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报考定向招聘玉屏侗族自治县“村(社区)干部”(或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的,其中村(社区)干部要求截止2024年2月26日在玉屏侗族自治县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满3年且至今仍在职;城市社区工作者要求截止2024年2月26日为玉屏侗族自治县的在岗服务人员。
3.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须为省、市统一选聘到我县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服务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4.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退役军人”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为铜仁市辖各区(县)生源(兵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须为铜仁市生源(兵源)。
5.面向玉屏侗族自治县户籍(生源)的岗位,本县户籍限于2024年2月26日前在玉屏侗族自治县登记入户(已在公安机关办结玉屏侗族自治县户籍登记入户手续);本县生源条件指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玉屏侗族自治县。
6.部分岗位面向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系2024年应届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大专及以上、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岗位的村(社区)干部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81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6.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报考中小学教师类岗位须取得相应学科和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相应学科和层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报考医疗卫生类岗位对执业资格证作要求的需要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9.报考人员系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10.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岗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在考察阶段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如学籍档案等),截止时间以考察时规定时间为准。
10.截止2024年2月26日,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
11.定向到具体行业的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委培生;截止2024年2月26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含2024年招聘已签约的)。
12.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及2024年不能毕业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4.经“县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岗位对象、条件等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本人的岗位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考人员信息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8:30-12:00
1.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
2.网上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是否审查通过。
3.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人员从招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在24小时内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通过,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在报名期间(2024年2月28日17:00前)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资格初审环节中若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四)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的人员为拟笔试人员。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向“县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经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岗位被取消或自愿放弃改考而需要退费的报考人员,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给予退费。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笔试人员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
七、笔试
本次笔试考试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笔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开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2024年3月30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类别代码为11,综合管理岗位A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42,中学教师岗位D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1,中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E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2,西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E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3,药剂岗位医疗卫生E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5,医学技术岗位医疗卫生E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6,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医疗卫生E类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8:30-12:00。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三)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五)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八、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1.登录报名网址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表”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4.“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项目服务人员还须持“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团县委(或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5.以“村干部”(或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报考相应岗位的,须持以下证明材料:(1)村干部要求提供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城市社区工作者提供《社区工作者认定审核表》;(2)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证实其担任“村支两委”或城市社区工作者职务经历、现实表现);(3)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书记审核签字的廉洁自律材料;(4)属中共党员身份的,还需提交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党员身份审查报告。上述材料经组织部门审核,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
6.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须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铜仁市生源(兵源)的身份证明(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报考岗位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或生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报考中小学教师类岗位的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考试合格证明)。
9.报考医疗卫生类岗位对执业资格证做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请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四)“县招聘办”组织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轮)。“县招聘办”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注: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自行承担。
九、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对象: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参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1.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
2.中小学教师类(D类)岗位,面试采取试教、说课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十、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从面试实考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折算前)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笔试成绩(折算前)仍相同的,则另作笔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各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的考察工作,并将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送“县招聘办”。
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察工作可推迟到2024年报考人员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开展(时间上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国外学历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认证书)。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2024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其他经玉屏侗族自治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二、聘用备案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本《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本科专业目录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对专业对照表》;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主要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目录(2022版)》、《研究生招生学科与专业》和《专业代码(研究生)》。
(四)本《简章》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56-3229398(县事业单位招聘办)
招聘监督电话:0856-3229866(县纪委监委)
网上报名系统问题技术咨询电话:0856—5234300(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
附件:玉屏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点击下载)
2024年2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www.yuping.gov.cn/zwxw/tzgg/202402/t20240218_83814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