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镇五保集中供养率和农村敬老院床位利用率,提升农村敬老院规范管理水平,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相对稳定的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队伍,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和规范的通知》(遵府办发[2013]177号)、遵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率的通知》 ,现就公开招聘敬老院服务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聘用。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面试、体检、公示等聘用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镇敬老院服务人员 2名。
三、招聘资格及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敬老院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敬老爱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较好的职业道德精神,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2.视院民如亲人,具备“爱心、细心、热心,身体好、态度好、品行好,能吃苦、不怕脏、乐牺牲、乐奉献”的基本条件;以院为家,与院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专心致力于敬老院服务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
4.本镇户籍,年龄在男 45周岁及以下,女在40周岁及以下,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精准扶贫户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 、组织机构
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何 勇
副组长:张正旭
成员: 黄立新 陈昭莲 何国理 宋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 23日至2016年2月28日。
2.报名地点:大同镇社事办。
3.报名手续: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
(三) 、聘用
根据审查、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3天。公示期内,有实名举报不良反映的,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无不良反映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
试用期结束后合格者,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3、被聘用人员基本工资1500.00,另交养老保险 。包吃、住。
五、招聘纪律
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如有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中违纪违规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报 名 表.doc(下载请点击:http://www.gzjrzk.com/uploadfile/2016/0223/20160223071140368.doc
)
大同镇人民政府
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