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镇宁自治县公安局决定在镇宁自治县范围内公开招聘4名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范围
本县镇宁自治县常住人口。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工作员4名,限男性,年龄20周岁以上(1996年月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月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操作。
以上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禁毒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其他身体条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三)待遇
录用后岗位报酬为每人每月工资2000.00元(含个人缴纳社保费用),食宿自理。由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招聘工作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由镇宁自治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有关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7日至6月2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公安局政工室 联系电话18722758315 安警官
3、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是复员退伍军人的持复员(退伍)军人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4、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时需目测,目测合格后填写《镇宁自治县公安局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宁自治县禁毒办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5、组织考试
考试方式:
进行笔试、计算机测试及面试。成绩按百分比计算,笔试成绩占40%,计算机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
笔试、计算机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计算机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计算机测试及面试结束后,成绩将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
6、体检
成绩公布后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7、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1:1比例列为政审对象。政审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视为不合格。政审不合格的,在进入体检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8、公示及聘用
(1)经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结束后由镇宁自治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表现好的,按相关规定进行续签合同,聘用期为一年,如聘用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立即解聘。
三、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如有违纪情况者,对受聘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镇宁自治县公安局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