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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强戒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

  (1)医药卫生类:在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体育类:在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学历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5.招聘岗位所需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学生;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6.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的。

  三、报名及加分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30日9:00—16:30

  3.报名地点: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一楼大厅(新蒲新区中桥村)

  4.报名所需资料: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在职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电子档(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资料。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报考者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6.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同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3:1但达到1:1的,该岗位招聘人数不调减;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1:1的,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报名结束后要对岗位招聘计划进行调减。调减的情况将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7.领取准考证

  (1)报考审核合格后,同时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收费发票到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一楼大厅(新蒲新区中桥村)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

  (2)经体能测试后进入笔试的考生,于2016年10月12日9:00-16:3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收费发票到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B3-08室(新蒲新区中桥村)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加分政策

  报考者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参加同一比赛项目,多次获奖的,以最高加分分值为限,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的笔试总成绩。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加3分;

  2.从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2年以上的加2分。

  3.获国家体育总局或体育协会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加3分,获省级体育局或体育协会举办的运动会加2分,获市级体育局或体育协会举办的运动会加1分。

  (三)加分确认

  加分审查工作由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填写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提交《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截至报名结束时未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于笔试前统一在遵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四、考试程序、时间及内容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6年10月10日

  2.地点:见准考证

  3.测试内容:3000米跑

  4.要求:

  (1)本次体能测试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体能测试标准》评定成绩。由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测试并负责解释。

  (2)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3)体能测试项目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该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是的申请不予受理。

  (4)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5)医学岗位不参加体能测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3日

  2.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强制隔离戒毒相关法律法规。

  4.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40%计入总成绩。

  5.未参加笔试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

  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遵义人力资源网(www.zyhr.gov.cn)和“遵义人社”、“遵义找工作”微信平台提供查询。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5:1比例的,但又超过1:1比例的,均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遵人力资源网(www.zyhr.gov.cn)和“遵义人社”、“遵义找工作”微信平台提供总成绩查询。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一)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报考者对除以上项目外的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及正式聘用

  (一)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拟聘对象。拟聘对象经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后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

  (二)按规定确定聘用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八、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均需带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各个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遵义人力资源网(www.zyhr.gov.cn)以及“遵义人社”、“遵义找工作”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或提供查询,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相关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成绩公布的2个工作日内向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书面申请查分,查分只查卷面合分是否正确,不查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九、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51-28856287 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

  0851-23163887 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1-28859083 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委

  4000851361按9号键 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附件:

  附件1: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岗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附件2: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附件3: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加分申请表(点击下载

  遵义强制隔离戒毒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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