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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湄潭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23名:8月6日-9日)
 

资格复审须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机关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等情况),有服务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定向招聘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及其未婚子女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县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通过资格复审后考生要及时查看县招考办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的面试信息(面试方案),确保能够按时参加面试,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和面试时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招考办负责组织。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按照县招考办发布的面试要求,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itan.gov.cn/)、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trsj.gov.cn/)公示。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选岗及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选岗及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选岗及体检。

八、选岗

在此次公开招聘中,同一职位(单位代码职位代码均相同)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或岗位的,按照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考生放弃选岗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后自动放弃的,不再组织已经选岗的其他考生重新选岗。

九、体检

考生完成选岗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招考办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体检之后放弃的考生,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经事县招考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选岗、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考办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itan.gov.cn/)、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trsj.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招考办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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