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选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红花岗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共有25家区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增人员6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红花岗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7日-1999年8月6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人员以及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人员以及具有职位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紧缺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在事业单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4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或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或在今年的公务员招录和其它事业单位招聘中已经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3、截止2017年8月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三年)未满的;
4、截止2017年8月6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6年以来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或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不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咨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8月6日上午9点-8月9日下午17点(报名期间24小时均可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统一在。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进入“网上报名”页面,点击“各市州报名入口”,选择“遵义市入口”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纯色背景的彩色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完全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同时必须注意《职位表》中专业要求上具体专业与专业类型的区别(例如:要求“历史学”,表示仅为一门专业;要求“历史学学科门类”或“历史学类”,包含了历史学、世界历史、考古学、博物馆学、民族学、文物保护技术等多门专业)。在报考过程中,考生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显示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专业目录可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zyrs.gov.cn/web/10470/429151.html)。《职位表》中相关学历对应的专业处为空白的,说明此处不限专业。
二是报考人员如因专业、学历、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三是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四是考生在填写完善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必须完成“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如未完成“提交报名申请”操作,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操作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五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修改报名信息或重传相片后再次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才能视为完成提交报名。修改报名信息后未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或未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就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红花岗区事业单位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2017年8月6日上午9:00至8月11日下午17:00,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予以确认;对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或修改信息后的24小时内,及时查询个人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2017年8月9日下午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8月10日下午17:00前及时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在8月11日下午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6日上午9:00至8月12日下午17:00期间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网银卡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10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8月8日下午17:00,红花岗区招考办将统计出报名且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并通过“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yhhg.gov.cn/)向社会公布。
8月12日下午17:00缴费截止后,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县级卫计系统医疗医技职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职位、乡镇事业单位职位招聘人员不限开考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或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红花岗区人民网站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考办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职位最终报名并缴费的人数,将于8月下旬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yhhg.gov.cn/)向社会公布。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请于2017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中的“遵义市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0851-23163875。
(三)问题咨询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需了解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职位表》联系电话栏)或红花岗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51-27759871)。
五、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由红花岗区事业单位招考办统一组织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总分为150分(测算总成绩时先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按所占比例计入总成绩)。
1、考试时间
2017年9月9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
红花岗区辖区内学校。
3、考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泛指综合知识)(150分)。
4、相关事项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yhhg.gov.cn/)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并在分数公布期间确保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关机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招考办组织,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在招聘各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的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yhhg.gov.cn/)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招考条件和要求,须持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条件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机关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招聘单位根据区事业单位招考办公布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具体负责复审的同志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参加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如某一职位在确定的笔试名次以内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通过资格复审后考生要及时查看招聘单位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面试信息,确保能够按时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工作由区招考办组织,考官均在考前1小时左右临时抽签产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yhhg.gov.cn/)通知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yhhg.gov.cn/)进行公布。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红花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体检合格之后放弃的考生,报请市人社局将其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区事业单位招考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7759871(招聘简章政策咨询)
0851-23163875(报名操作技术咨询)
监督电话:
0851-28424848
十三、简章未尽事宜,由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交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裁决。
2017年7月26日
单位名称 | 单位 代码 |
职位 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 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它条件 | 联系电话 | ||
专科 | 本科 | 硕士研究生 | |||||||||
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 | 251 | 食品监管人员 | 01 | 管理 | 6 | 本科及以上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英语四级及以上 | 28825718 | |
药品监管人员 | 02 | 管理 | 5 | 本科及以上 | 药学类 | 药学类 | 英语四级及以上 | ||||
执法人员 | 03 | 管理 | 2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类 | 法学类 | |||||
财务人员 | 04 | 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
文秘人员 | 05 | 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红花岗区域名和信息管理中心 | 252 | 工作人员 | 01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28426162 | ||
红花岗区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 | 253 | 工作人员 | 01 | 专业技术 | 2 | 本科及以上 | 28438257 | ||||
红花岗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 254 | 执法人员 | 01 | 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类 | 法学类 | 28223062 | ||
经济指标管理统计员 | 02 | 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经济学学科门类 | 经济学学科门类 | |||||
财务人员 | 03 | 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
管理人员 | 04 | 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
红花岗区园林管理处 | 255 | 工作人员 | 01 | 专业技术 | 2 | 本科及以上 | 园林、风景园林、园林设计、园林规划、园林艺术 |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风景园林、风景园林学、环境工程 | 28446866 | ||
红花岗区舟水桥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 256 | 工作人员 | 01 | 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28467746 | ||
红花岗区项目服务管理中心 | 257 | 工作人员 | 01 | 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工学学科门类、经济学学科门类 | 工学学科门类、经济学学科门类 | 28430935 | ||
红花岗区节能减排监察大队 | 258 | 工作人员 | 01 | 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
红花岗区长征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 259 | 工作人员 | 01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28917729 | ||||
红花岗区对外宣传中心 | 260 | 新闻采编人员 | 01 | 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 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 具有县级及以上新闻传媒单位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专科。 | 28426173 | |
办公室人员 | 02 | 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及相关、会计及相关专业、设计学类 | 计算机及相关、会计及相关专业、设计学类 | |||||
红花岗区基层财政管理局 | 261 | 会计人员 | 01 | 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28223150 | ||
红花岗区财政投资管理服务中心 | 262 | 会计人员 | 01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统计、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
红花岗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263 | 工作人员 | 01 | 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28223633 | |||
红花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264 | 检验工作人员 | 01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检验、临床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学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28430909 | |
护理人员 | 02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护理类 | 护理学类 | 护理学类 | 专科学历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 |||
临床医务人员 | 03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 | |||||
红花岗区精神病专科医院 | 265 | 临床医务人员 | 01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中西医结合 | 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28430909 |
药剂工作人员 | 02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药学 | 药学 | 药学 | 具有药士及以上资格 | |||
红花岗区金鼎山镇卫生院 | 266 | 妇产科医务人员 | 01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具有职位对应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28430909 |
中医医务人员 | 02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中医学 | 中医学 | 中医学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2016年、2017年毕业人员不受此限) | |||
红花岗区忠庄镇卫生院 | 267 | 内科医务人员 | 01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具有职位对应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28430909 |
妇产科医务人员 | 02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具有职位对应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
影像工作人员 | 03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学、放射医学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
红花岗区海龙镇卫生院 | 268 | 临床医务人员 | 01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28430909 | |
临床医务人员 | 02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中医学、针灸推拿 |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 ||||
红花岗区延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69 | 检验工作人员 | 01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本科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 医学检验、临床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学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具有检验士及以上资格(2016年、2017年毕业人员不受此限) | 28430909 |
影像工作人员 | 02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学、放射医学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2016年、2017年毕业人员不受此限) | |||
公共卫生医务人员 | 03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公共事业管理(医学院校毕业)、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管理 | 公共事业管理(医学院校毕业)、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管理 | 管理学学科门类 | ||||
中医临床医务人员 | 04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中医学 | 中医学 | 中医学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2016年、2017年毕业人员不受此限) | |||
西医临床医务人员 | 05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2016年、2017年毕业人员不受此限) | |||
红花岗区北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70 | 影像工作人员 | 01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学、放射医学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2016年、2017年毕业人员不受此限) | 28430909 |
公共卫生医务人员 | 02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公共事业管理(医学院校毕业)、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管理 | 公共事业管理(医学院校毕业)、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管理 | 管理学学科门类 | ||||
临床医务人员 | 03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中医学 | 中医学 | 中医学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2016年、2017年毕业人员不受此限) | |||
红花岗区老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71 | 信息网络工作人员 | 01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28430909 | ||
临床医务人员 | 02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
临床医务人员 | 03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 | 口腔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
红花岗区口腔医院 | 272 | 临床医务人员 | 01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 | 口腔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28430909 | |
红花岗区长征卫生服务中心 | 273 | 临床医务人员 | 01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中西医结合 | 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28430909 |
红花岗区巷口镇卫生院 | 274 | 临床医务人员 | 01 | 专业技术 | 2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2016年、2017年毕业人员不受此限) | 28430909 |
公共卫生医务人员 | 02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公共事业管理(医学院校毕业)、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管理 | 管理学学科门类 | |||||
药剂工作人员 | 03 | 专业技术 | 1 | 专科及以上 | 具有执业药师及以上资格 | ||||||
红花岗区万里路卫生服务中心 | 275 | 临床医务人员 | 01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内科专业、急救医学专业、重症医学科专业、全科医学专业 | 28430909 | |
临床医务人员 | 02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外科专业、麻醉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