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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凤冈县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公告
 

  凤冈县公证处是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批准,独立行使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证员助理(非事业编制,合同聘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人员属于编制外的合同制人员,名额1名,主要从事公证业务辅助工作,优秀者作为公证员的后备培养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2017年9月30日)。

  3.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士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C证及以上不限专业和学历。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应用软件。

  5.热爱法律服务工作。

  6.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

  7.热爱法律服务工作。

  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 10月1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凤冈县公证处办公室(凤冈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联系电话:0851—25226672。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考人员填写《凤冈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报名表》2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本次考试收取报名费100元,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凭扶贫卡可免交报名费。

  公告发布地址:凤冈县人民政府网、凤冈县公证处微信公众平台。

  (二)招聘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招聘方式,报名人数不足10人(含10人)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0人,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未按时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满分为100分。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凭《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报考者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的加5分(若进行笔试,则笔试成绩加5分。若只进行面试,则面试成绩加5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的报考者须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到招聘单位进行加分审查确认。截至报名结束时未提交加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体检

  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上述任何环节出现考生放弃资格或被取消资格空缺的,按名次依次实行替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证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期间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当年考核不合格,县公证处有权解除合同。工资待遇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按凤冈县协勤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一)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或者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咨询电话:0851-25226672,监督电话:0851-25222054。

 

  附:招聘报名表(点击下载)

 

 

  凤冈县公证处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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