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金华街道聘任制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宣传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文学类、新闻类相关专业;
5.普通话二乙以上、有新闻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有3年以上宣传工作经验或累计在遵义级以上主流媒体发稿10篇(条)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报名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7日至2018年4月13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华街道党建办(办事处二楼)
4.报名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并自备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2)填写完整的《金华街道公开招聘宣传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
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始终。招募环节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书证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测评(100分)
1.笔试(60%)
主要测试应聘者胜任招聘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理论知识和工作技能,满分100分(报名人数低于10人,取消笔试环节)。
2.面试(40%)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能力素养、个性特征以及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5:1。若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办理聘任(笔试面试后综合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
金华街道党工委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研究决定聘用人选,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即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四、薪资待遇
面议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请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二)本次聘任工作人员相关事宜由金华街道党工委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金华街道党建办 罗琦:18385005067
附:金华街道公开招聘宣传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点击下载)
金华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