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名。为有序开展选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名。
2、工作地点:湄潭县西河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条件
1、未受过刑事处罚及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3、必须符合《湄潭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等),无特殊原因的,至少服务年限在一年以上;
5、学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18—35周岁(含35周岁,男女不限);
7、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及协调办事能力,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身体健康。
二、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为1570元/月,为其缴齐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的应缴的社会保险。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公益性岗位基础工资1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补齐工资及绩效),工作不满一年者不参与年终考评,工作满一年后,年底根据考核一次性兑现综合考核奖金(考核合格者参照本单位正式职工的70%兑现;不合格者不兑现综合考核奖金并辞退)。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3日(时间为上午8:30点—下午5:00)。
2、报名地点:湄潭县西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一寸卡片照2张。
(5)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
(二)考试。
若7人以内报名的采取面试方式、7人以上报名的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择优录用。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延涌 电话:15085442242,0852-24030001,不收报名费。
(四)录用。按照成绩由高到低录满员额为止。
四、聘用管理
所聘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最短为一年(在岗期间若因考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除外),协议一年一签。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1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2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西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