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不动产登记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从事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劳动合同制工作员6名。
二、岗位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窗口业务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等工作。
三、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本职工作,保守工作秘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2000年4月1日前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信网验证);
5.具备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进行文字编辑、表格处理等能力;
6.考生户籍限赤水户籍,以本人户口本为准。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等,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
2.曾经吸贩毒、参加过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开除(党籍、学籍)等处分的。
6.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五、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中知识能力测试60%,面试成绩占40%。
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测试、公示、体检、聘用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公布竞聘工作方案
在赤水政府网发布《赤水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25日-27日。
3.报名地点:赤水市国土局2楼,联系人:徐应伦、桑玉娟;联系电话:0851-22869517。
4.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及复印件(2张)、户口本复印件、个人简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在学信网验证证明、其他相关证书及复印件、上一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解除(终止)证明书、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5张、报名登记表1份。
5.缴纳报名费:100元(考试场地、考务工作等费用)。
6.资格审查:根据招聘职位的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测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规定的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若录用后发现资格审查资料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如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报名人数达到3:1以上才进入测试环节,不足3:1的,取消本次招聘。
(三)测试
1.笔试: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常识类、法律类、行政类),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时间、地点为准,考试请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5个工作日内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中进行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急处理、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考生范围: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前18名考生进入面试(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和本省公务员有关体检规定执行。体检由赤水市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以及工资待遇
1.体检合格后上岗试用。入职后与赤水市机关事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赤水市机关事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我局工作,试用期3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业绩确定是否续聘。
2.工资待遇:2100元/月(试用期1800元/月)+年终奖励(中途离职无年终奖励),聘用单位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并严格遵守公开竞聘的程序和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不准参加任何可能影响竞聘公平、公正的活动。违者,将按相关法纪法规予以追究。凡与竞聘人员按规定具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二)竞聘者不准以任何方式对公开竞聘工作人员采取任何可能影响公正的行为,不准通过暗示、指使、串连、威胁等非法手段影响他人投票,不准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其他竞聘对象进行人身攻击。违者,取消该人竞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法纪法规予以严肃追究。
九、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