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8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遵义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遵教人〔2018〕6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专题研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指标
省下达我县招聘 “特岗计划”共65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30名(小学岗位30名,其中精准扶贫专项岗位2名),县“特岗计划”35名(幼儿园岗位35名,其中精准扶贫专项岗位2名)。具体招聘学科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见附件2)
(一)国家“特岗计划”(小学学科岗位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应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以上国家“特岗计划” 面向全国招聘(精准扶贫指标除外),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二)县“特岗计划”(幼儿园学科岗位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幼儿园学科必须一致(不限户籍)。
2.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中职、职高)相应学历,幼师或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应往届毕业生;或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招聘范围为遵义市湄潭县户籍(2018年5月1日前具有遵义市湄潭县户籍)或生源地。
(三)其他条件
1.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2.报考精准扶贫专项岗位计划人员必须符合湄潭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且在满足招考条件的前提下,不限定具体学科,但必须是所报考学段教学计划的开设学科。
3.在编教师(含2015、2016、2017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教工程”、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
(五)精准扶贫专项计划招聘不设置具体学科,分学段报名,分阶段招聘。第一阶段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扶贫对象进行结构化面试;第二阶段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扶贫对象分学科笔试后再进行结构化面试。精准扶贫专项计划招聘的考试、体检、录取及签约的相关程序及要求,与其他学科岗位计划招聘的程序及要求一致。精准扶贫专项计划招聘岗位最后仍出现空缺,小学岗位在美术学科岗位的双合格未录取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幼儿园岗位在幼儿园学科岗位的双合格未录取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在遵义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再在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打印《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相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公众号gzsedu。
1.报名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5月26-28日。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5月30-31日。
(现场审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现场审核确认”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新蒲校区)学生中心大楼二楼招聘大厅湄潭县“特岗教师”报名点。
(4)公示时间:2018年6月1日(现场审核确认工作结束后,在遵义师范学院公示现场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原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遵义师范学院(新蒲校区)学生中心大楼二楼招聘大厅湄潭县“特岗教师”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相应教师资格证。针对在2018年春季已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④《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⑤精准扶贫考生还需提供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户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3.面试、体检及公示
(1)面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
(2)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新蒲校区)。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湄潭县“特岗计划”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并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及时公示。公示地点:遵义师范学院和湄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eitan.gov.cn/ )。
(3)体检时间:2018年6月4-5日。
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岗位数1 : 2的比例,分学科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招聘岗位按1 : 2的比例排列到最后一名的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体检;若招聘学科岗位面试合格人数不足招聘学科岗位1 : 2的比例数,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及公示
(1)录取: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按照学科岗位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若录取到最后一名的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首先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教工程”、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其次以双学历(双学位)优先,再次以师范教育类专业考生优先,最后以面试成绩中说课分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若仍出现条件完全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录取其最高分;若未能完成招聘任务,出现招聘岗位缺额情况,则在该学科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录取。
(2)签约:被录取者在指定的时间按报考学科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若成绩并列,参照上述录取原则进行择岗),与湄潭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指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报考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后因违约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双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直接补录,不再重新择岗。已签订聘任合同者,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未提交学籍档案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于6月12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6月14日将录取签约名单以及第二阶段“特岗计划”招聘岗位数上报遵义市教育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经省审核于6月19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24日。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6月26-27日。
上午 8 : 30-12 : 00 下午14 : 30-17 : 30
(3)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湄潭县教育局。
(4)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原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湄潭县教育局进行现场审核。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特岗计划”即幼儿园学科岗位计划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②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大学专科及本科应届毕业生还须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相应教师资格证。针对在2018年春季已经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④《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⑤精准扶贫考生还需提供县级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及公示
报考人员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取得考试资格。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人员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7月2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考务安排,供报考人员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3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 (117.135.237.12:8080)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①笔试内容:
报考小学岗位的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思品、心理健康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②笔试时间:7月7日上午9 : 00-11 : 30。
③笔试地点:待定(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④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和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1 : 1.5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按招聘数1 : 1.5的比例排列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地点:湄潭县教育局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了解递补面试信息。
(2)面试及公示
①面试时间:待定。
②面试地点:待定。
面试由县“特岗计划”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
③面试成绩公示地点:湄潭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meitan.gov.cn/)
5.体检及公示
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学科岗位数1 : 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湄潭县教育局公示。若按1 : 1.5的比例排列到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体检;若招聘学科岗位面试合格人数不足招聘学科岗位1 : 1.5的比例数,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由市教育局及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医院进行。
6.录取、签约及公示
(1)录取: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分学科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若录取到最后一名的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首先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教工程”、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其次以学历高者优先,再其次按同等学历师范教育类专业考生优先,再次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最后以面试成绩中说课分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若仍出现条件完全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录取其最高分;若未能完成招聘任务,出现招聘岗位缺额情况,则在该学科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录取。
(2)签约:被录取者在指定的时间按报考学科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若成绩并列,参照上述录取原则进行择岗),与湄潭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指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报考者签订聘任合同后因违约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双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直接补录,不再重新择岗。已签订聘任合同者,若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未提交学籍档案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于7月28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上报市教育局。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到湄潭县教育局报到,参加岗前培训,具体报到培训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将依据聘任合同的约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在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依照本招聘实施细则及时补录。
(二)特岗教师招考工作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聘任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或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咨询电话
遵义市教育局人教科:0851-28222836、28252110
湄潭县教育局人事股:0851-24229221、24257176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市、县有关部门投诉。
贵州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5282945
遵义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0851-28225759
湄潭县纪委、县监察局:0851—24221073
湄潭县教育局监察室:0851-24229225
附件:1. 湄潭县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2. 湄潭县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
2018年5月25日
附件1
湄潭县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特岗计划类别 |
学段 |
需求数 |
学科(专业)需求数(人) |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科学 |
心理健康 |
幼儿园 |
精准扶贫 |
|||
国家级 |
初中 |
|
|
|
|
|
|
|
|
|
|
小学 |
30 |
7 |
7 |
4 |
3 |
3 |
3 |
1 |
|
2(不限学科) |
|
小计 |
30 |
7 |
7 |
4 |
3 |
3 |
3 |
1 |
|
2(不限学科) |
|
县级 |
初中 |
|
|
|
|
|
|
|
|
|
|
小学 |
|
|
|
|
|
|
|
|
|
|
|
幼儿园 |
35 |
|
|
|
|
|
|
|
33 |
2(限幼儿园) |
|
小计 |
35 |
|
|
|
|
|
|
|
33 |
2(限幼儿园) |
|
合计 |
初中 |
|
|
|
|
|
|
|
|
|
|
小学 |
30 |
7 |
7 |
4 |
3 |
3 |
3 |
1 |
|
2(不限学科) |
|
幼儿园 |
35 |
|
|
|
|
|
|
|
33 |
2(限幼儿园) |
|
总计 |
50 |
7 |
7 |
4 |
3 |
3 |
3 |
1 |
33 |
4 |
附件2
湄潭县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招聘职位一览表(国家“特岗计划”)
招聘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备注 |
复兴镇金龙小学 |
小学英语 |
1 |
1、第一阶段(免笔试)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第二阶段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
1、第一阶段(免笔试)的专业要求为: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
2、第二阶段的专业要求为: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
1、报名者应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
2、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3、报考精准扶贫专项岗位计划人员必须符合湄潭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 |
|
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
1 |
|||||
复兴镇杨家坪完小 |
小学音乐 |
1 |
||||
复兴镇红龙小学 |
小学英语 |
1 |
||||
复兴镇七里坝完小 |
小学信息技术 |
1 |
||||
小学科学 |
1 |
|||||
复兴镇永联小学 |
小学体育 |
1 |
||||
小学美术 |
1 |
|||||
西河镇双石完小 |
小学英语 |
1 |
||||
小学美术 |
1 |
|||||
西河镇乐园小学 |
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
1 |
||||
小学英语 |
1 |
|||||
小学音乐 |
1 |
|||||
西河镇万兴小学 |
小学音乐 |
1 |
||||
马山镇具合小学 |
小学体育 |
1 |
||||
小学信息技术 |
1 |
|||||
马山镇完小 |
小学英语 |
2 |
||||
小学音乐 |
1 |
|||||
小学科学 |
1 |
|||||
小学心理健康 |
1 |
|||||
马山镇新建小学 |
小学音乐 |
1 |
||||
新南镇完小 |
小学体育 |
1 |
||||
小学科学 |
1 |
|||||
茅坪民族学校(小学部) |
小学英语 |
1 |
||||
小学音乐 |
1 |
|||||
石莲镇骑龙小学 |
小学体育 |
1 |
||||
小学美术 |
1 |
|||||
石莲镇新华完小 |
小学音乐 |
1 |
||||
小学信息技术 |
1 |
附件2
湄潭县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招聘职位一览表(县“特岗计划”)
招聘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备注 |
复兴镇中心幼儿园(七里坝点) |
幼儿园 |
1 |
1、第一阶段(免笔试)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第二阶段的学历要求为: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中职、职高)及以上学历;
|
1、第一阶段招聘全日制本科,所学专业与幼儿园学科必须一致。
2、第二阶段中专(中职、职高)学历必须为幼师或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1、报名者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4、报考精准扶贫专项岗位计划人员必须符合湄潭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 |
|
复兴镇中心幼儿园(杨家坪点) |
幼儿园 |
2 |
||||
西河镇中心幼儿园(双石点) |
幼儿园(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
2 |
||||
西河镇中心幼儿园(下坝点) |
幼儿园 |
2 |
||||
西河镇中心幼儿园(西坪点) |
幼儿园 |
2 |
||||
西河镇中心幼儿园(万马点) |
幼儿园 |
1 |
||||
马山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 |
1 |
||||
马山镇中心幼儿园(长安点) |
幼儿园 |
1 |
||||
马山镇中心幼儿园(光明点) |
幼儿园 |
1 |
||||
洗马镇中心幼儿园(小塘坝点) |
幼儿园 |
1 |
||||
高台镇中心幼儿园(申湄点) |
幼儿园 |
1 |
||||
高台镇中心幼儿园(三联点) |
幼儿园 |
1 |
||||
高台镇中心幼儿园(金盆点) |
幼儿园 |
1 |
||||
新南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 |
1 |
||||
新南镇中心幼儿园(凉井点) |
幼儿园 |
2 |
||||
新南镇中心幼儿园(羊叉坳点) |
幼儿园 |
3 |
||||
新南镇中心幼儿园(流水点) |
幼儿园 |
1 |
||||
茅坪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 |
2 |
||||
茅坪镇中心幼儿园(地关点) |
幼儿园 |
1 |
||||
石莲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 |
1 |
||||
石莲镇中心幼儿园(黄莲点) |
幼儿园 |
2 |
||||
石莲镇中心幼儿园(解乐点) |
幼儿园 |
2 |
||||
石莲镇中心幼儿园(新华点) |
幼儿园 |
2 |
||||
石莲镇中心幼儿园(骑龙点) |
幼儿园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