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导向,按照《凤冈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凤组通﹝2017﹞3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2018年8月2日研究,决定开展凤冈县县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遴选计划及职位
本次全县共计划遴选公务员4名,参公管理工作人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详细职位见《凤冈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工作人员遴选范围为:县直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范围为:县、乡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县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县属逆向流动范围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参加遴选。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要求见《职位表》。
3.身体健康。
4.工作经历条件。
①乡镇公务员:2014年1月1日后录用的,需具有5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含公务员试用期,录用为公务员前在乡镇、村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若合并计算的,需具2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工作经历。
②乡镇事业干部:需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以正式列编之日起计算)。
③县直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干部:需按照规定已转正定级的。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已过的。
7.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含幼师)限报考本系统事业岗位(报考中共凤冈县委党校的教师,不受此条件限制)。
8.在编在岗医护人员限报考本系统事业岗位。
9.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18年8月5日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遴选的。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和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加分。
1.报名。
坚持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8月7日(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就业办事大厅(凤鸣大厦4楼)。
报名工作由各遴选单位派人负责,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报名期间,各遴选单位要安排专人值守咨询电话,回答报考者的咨询,为报考者提供便利。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
具体步骤为: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凤冈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查、签字盖章同意推荐报考后,在报名期间提交给遴选单位。
报名时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等)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及近5年获“优秀”等次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表彰证书等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3)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原则上须达3:1方可进行考试,若有个别职位低于此比例(不得低于2:1),由县调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遴选计划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该职位报考者所报职位不调整。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3.加分。
(1)加分政策。
报考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按规定累计加分。
①近5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者,每获得一次优秀等次加0.5分,以此类推进行累加。
②近5年以来,个人获得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按以下等次加分:获县级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市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省部级表彰的,每次加2分;获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加3分。因同一事项获多次表彰的,按最高表彰等次加分。
报考者若有笔试环节的,在笔试环节加分,面试环节不再加分;若只有面试环节的,在面试环节加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下载填写《凤冈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持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时交到遴选单位进行加分审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加分。
(二)考试。
单个职位报名人数达15人及以上的,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比例5:1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面试)。单个职位报名人数少于15人,但最低不得少于2人的,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各遴选单位的主管部门协助实施。经县调配领导小组授权,面试可以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组织人社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水平。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条件,不带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上午9:00—11:30。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8月9日上午8:30-11: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遴选。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场笔试。笔试结束后1周内,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若遴选单位有特殊需求的,经县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后,也可采取其他面试形式或加试职位专业知识测试。
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工作组由考官小组和监督小组组成。考官小组由遴选单位代表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数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3人。监督小组一般由组织人社部门选派人员组成。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由各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列入考察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遴选计划数仅为2:1的,全部列入考察。
面试成绩只作为进入考察环节的条件。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带入后面的环节。
考察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选派熟悉干部(人事)工作和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正式干部,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每个考察组人员不得少于2人。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工作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确定遴选人员。
县调配领导小组综合考察情况、遴选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意见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
确定拟遴选人员后,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拟遴选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遴选问题的,取消遴选资格,是否从考察范围的人员中递补拟遴选人选,由县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或人社部门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公开择优遴选工作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主管部门及遴选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标准条件,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要注意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做好工作。对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县调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1-25227022 凤冈县委组织部
0851-25225963 凤冈县人社局
0851-25225995 凤冈县编委办
监督电话:0851-25221942 凤冈县纪委
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日
附件1:凤冈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机构性质 |
单位咨询电话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遴选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职位工作性质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
大专 |
本科 |
研究生 |
|||||||||||
1001 |
中共凤冈县委宣传部 |
党的机关 |
25221751 |
01 |
科员 |
从事办公室日常工作 |
2 |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
1002 |
凤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机关 |
25226487 |
01 |
科员 |
办公室日常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1003 |
凤冈县龙泉镇人民政府 |
行政机关 |
25221122 |
01 |
科员 |
办公室日常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
2001 |
参公事业 |
25227022 |
01 |
科员 |
从事远教、党员教育、驻村、组织及文稿撰写工作 |
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
||
2002 |
凤冈县档案管理局 |
参公事业 |
23242978 |
01 |
办公室 |
办公室日常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熟悉计算机应用,有较强写作能力 |
2003 |
凤冈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
参公事业 |
25220388 |
01 |
科员 |
从事社会保险工作 |
2 |
大专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3001 |
中共凤冈县委党校 |
参公事业 |
25223093 |
01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党的理论教育、各级党委政策政策研究工作 |
2 |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 |
哲学、经济学、法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 |
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政治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 |
35周岁及以下;在编在岗教师,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
||
3002 |
凤冈县人大代表联络服务中心 |
全额事业 |
25221076 |
01 |
管理人员 |
从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具有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
|
02 |
管理人员 |
从事财务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会计学及相关专业 |
会计学及相关专业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不限 |
|||||
3003 |
凤冈县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 |
全额事业 |
25221081 |
01 |
管理人员 |
从事政协委员联络、培训工作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
3004 |
凤冈县投资促进局 |
全额事业 |
25222255 |
01 |
管理人员 |
从事办公室日常工作 |
1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有办公室工作经历,会制作PPT |
|
3005 |
凤冈县现代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 |
全额事业 |
25315552 |
01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财会相关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中共党员;40周岁及以下;有1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掌握相关计算机技能 |
||
02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办公室日常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农学类 |
农学 |
中共党员;35周岁及以下;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办公室工作经历,熟悉办公室相关工作 |
||||||
3006 |
凤冈县金融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全额事业 |
|
01 |
管理人员 |
从事国有资产运行效益评价、考核等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
有企业管理经验或乡镇财会工作经验者优先 |
02 |
管理人员 |
从事办公室综合业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 |
熟悉应用文件写作、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有乡镇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
||||
3007 |
凤冈县广播电视台 |
全额事业 |
25224120 |
01 |
管理人员 |
负责新闻采访、编辑、制作、技术维护等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新闻传播学类,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技术、新媒体、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
新闻传播学 |
热爱新闻宣传工作,有一定写作或网络技术基础。 |
||
3008 |
凤冈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
全额事业 |
25222342 |
01 |
管理人员 |
从事扶贫项目库建设与管理、扶贫项目的备案审查、跟踪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 |
1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中共党员 |
|
3009 |
凤冈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 |
全额事业 |
25220608 |
01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财务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具有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
熟悉会计业务工作 |
3010 |
凤冈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
全额事业 |
25221382 |
01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等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畜牧兽医类 |
动物医学类、动物科学 |
畜牧学、兽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
3011 |
凤冈县湿地公园管理处(天然林保护工作站) |
全额事业 |
25220606 |
01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湿地 |
1 |
大专及以上 |
林业 |
文学、哲学、法学 |
不限 |
45周岁及以下 |
|
3012 |
凤冈县基层财政管理局 |
全额事业 |
25222430 |
01 |
管理人员 |
从事财政业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金融学、投资学、会计及相关专业 |
不限 |
有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验 |
||
3013 |
凤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全额事业 |
25221790 |
01 |
中医临床 |
从事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疫情处置、防控与监测等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公共卫生相关专业 |
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公共卫生相关专业 |
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公共卫生相关专业 |
40周及岁以下;有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验 |
|
3014 |
凤冈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
全额事业 |
25226487 |
01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医务审核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
02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医务审核工作 |
2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类 |
护理学类 |
护理学 |
具有护师资格;35周岁及以下;在基层卫生计生岗位工作10年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
|||||
03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财务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有会计从业资格 |
|||||
3015 |
凤冈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全额事业 |
25226487 |
01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
3016 |
凤冈县龙泉镇卫生院 |
全额事业 |
25226487 |
01 |
临床医生 |
从事临床医学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
02 |
中医临床 |
从事临床医学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中医学、中西结合 |
35周岁及以下;在基层卫生计生岗位工作10年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
|||||
03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财务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
|||||
3017 |
凤冈县妇幼保健院 |
全额事业 |
25221742 |
01 |
临床医生 |
从事临床医学工作 |
5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 |
45周岁及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
02 |
中医临床 |
从事中医医学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中西医结合、中医学、针灸推拿、 |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 |
中医学、中西结合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
|
||||
03 |
护理 |
从事护理工作 |
4 |
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 |
护理、助产 |
护理学、高级护理 |
护理学 |
具有护师资格,35周岁及以下;有中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40周岁及以下 |
|
||||
04 |
影像 |
从事放射或B超工作 |
1 |
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 |
医学影像、临床医学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具有影像技士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 |
|
||||
05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会计工作 |
1 |
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不限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35周岁及以下;有中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
|
||||
3018 |
凤冈县中医院 |
差额事业 |
25221007 |
01 |
中医临床 |
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历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中西医结合、中医学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
中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
02 |
管理人员 |
从事财务工作 |
1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会计学 |
35周岁及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