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
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普通辅警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特巡警队员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5cm及以上。
(三)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9日至2000年8月18日出生)。
(四)学历要求:原则上学历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裁定治安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有吸毒行为、收容教养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查或正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的;
4.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26日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在本招聘简章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填写完整信息打印带到指定地点报名(照片栏要求张贴1寸免冠证件照)。
4.报名资料:报名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电子照片1份(近期免冠正面白底一寸照片jpg格式。
5.职位填报: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填报后不能改报。
(二)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18年8月21日-26日(与报名同步)
2.身高初测:根据报名人员所报职位要求,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身高初测,经初测身高达到招聘职位所需条件的,进入资料审核环节(身高最终以医院体检测量为准);身高初测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8月27日9:00-17:00
3.笔试时间:2018年8月28日9:00-11:30
4.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5.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合卷,150分)
6.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五)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18年8月29日9:00-17:00
3.复审方式:根据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开展核查
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条件不符合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六)笔试结果公示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审核:面试者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面试。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者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八)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
3.测试标准及成绩计算: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计算成绩。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中有异议、举报的,应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或在测试结束离开测试场地前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离开测试场地后再提出异议、举报等申请的,不予受理。
(九)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特巡警组和普通辅警组分别以百分制计算;
2.特巡警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
普通辅警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
3.笔试、面试、体能、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体检
1.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顺序从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中选择高分者作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在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办书面申请复检,经招聘办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复检结果由复检工作小组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检工作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
4.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因本人身体原因不能做出体检结论的,不予递补。
5.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汇川警训”公众号(hcqgaj110)和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一楼大厅公示。
6.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一)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招聘办负责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实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环节、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由招聘办在“汇川警训”公众号(hcqgaj110)和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一楼大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五、工资待遇
工资保险待遇纳入区财政保障,工资标准参照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辅警现行标准执行。
六、附则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7576601 (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
监督电话:0851—28686607 (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职位表
序号 |
职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及条件 |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性别 |
其他说明 |
||||
1 |
特巡警队员 |
01 |
20 |
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 |
不限 |
男 |
||
2 |
特巡警队员 |
02 |
5 |
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 |
不限 |
女 |
||
3 |
普通辅警 |
03 |
22 |
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 |
不限 |
男 |
||
4 |
普通辅警 |
04 |
3 |
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 |
不限 |
女 |
2.报名登记表
3.政审表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