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街道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为有序开展选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
工作地点:鱼泉街道办事处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2、必须符合《湄潭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等),没有特殊原因,至少服务年限在一年以上;
4、学历: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18-35周岁(含35周岁,男女不限);
6、熟悉电脑操作及应用;
7、身体健康;
8、户籍不限。
二、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共计约1570元/月(含保险,不含绩效、奖金),按公益性岗位的要求交纳保险。试用期三个月,工作不满一年,自动辞职或被单位解聘者,不纳入年终考核和绩效考核。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3月15日(8:30至17:00)
2、报名地点:鱼泉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卡片照2张。
(5)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4、考试:
报名人数超过9人采取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占50%,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不超过9人,直接进行面试。(考试或直接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晓方 电话:18690745062,0851-24340131
6、不收取报名费。
(二)录用
若9人以内报名的采取面试方式、9人以上报名的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择优录用。
五、聘用管理
所聘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最短为一年(在岗期间若因考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除外),协议一年一签。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3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5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在年终测评中成绩末位的。
附件:湄潭县鱼泉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鱼泉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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