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19年万名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黔市人社通〔2019〕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计划
2019年全县就业见习岗位60名。
二、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绥阳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建档立卡家庭子女优先)。
三、就业见习补助政策
(一)见习时间为原则上确定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满后自动离岗。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区每月1570元),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经费开支范围。
(二)见习期间,用人单位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等基层公共服务管理岗位进行见习,充实基层人才队伍。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9年6月20日至7月15日。
(二)报名地点:
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就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851-26173508。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免收报名费。
五、审核推荐
2019年7月15日前,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由县就业局对就业见习岗位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推荐,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将组织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报名人员召开双向见面会择优选聘。
附件: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xls(点击下载)
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