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参照《遵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7〕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情况,遵义市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程序
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在职畜牧专业人员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遴选的程序进行。
二、遴选岗位及数量
三、遴选对象及资格条件
全省范围内经各级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专业为动物医学、动物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为动物学、兽医学。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以正式录用为事业单位人员时间为准)。
(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六)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三)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含电子版,纸质版需盖好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已经在报名表上盖章的不用证明);
5、近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或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证明原件1份(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经单位盖章或提供原件审验)。
(四)资格初审。
遵义市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收到报考者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五、面试
面试由遵义市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区人社局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督和指导。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环节考生不足3:1比例的,所有报考人员均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遵义市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进入考察环节人选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3: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行考察,面试成绩及名次不带入考察环节)。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综合考察是否适合选调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时间:根据时间进度另行通知。
七、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八、体检
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由中共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与调动
经考察政审及体检合格的人员,经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为遴选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主管部门及遴选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标准条件,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要注意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做好遴选工作。对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区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咨询电话:0851-28228536
监督电话:红花岗区第五纪检监察组0851-28423163
红花岗区人社局 0851-27759871
附件:附件: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