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6月10日09:00至6月16日17:00 |
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选人平台,保证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新增人员素质,根据《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党办发[2019]21号)、《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府办发[2018]21号)、《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遵公通[2019]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131名(其中25名合同制警员参与区纪检监察工委审查调查安全陪护及日常辅助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部分职位含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员131名,具体职位详见《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2年6月3日及以前出生-1985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若在新蒲公安分局连续工作年满6年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胜任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未经原用人单位同意,自行离职的,原则上不得再招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8.身上有纹身的;
9.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资格条件材料等可在资格复审环节书面承诺并于2020年7月30日前提供。
1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在“新蒲新区门户网”(http://www.xinpu.gov.cn/)、“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简章。简章发布时间:2020年6月3日到2020年6月9日。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09:00至6月16日17:00,报考人员登陆“http://xinpu.pzhl.net”进行网上报名,每人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考生在报考前要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2.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3.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对符合招聘职位备注中要求的其余事项,须在报名表中进行说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5.报考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特别提示:考生报名以后应关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并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法的通讯工具的畅通,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至6月17日。
网上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单位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在报考人员进行提交报名申请后48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职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进入下一环节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报名信息时间内,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可重新报考其他职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招聘单位须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完成审核。网上初审时间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于6月11日9:00至6月18日18:00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标准: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2份《报名信息表》留存,供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复审、加分审查确认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对职位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需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职位招聘计划被调减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调整报考职位;职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由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于6月24日17:00前书面向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报或退费,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或给予退费。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通知。
报名并成功缴费的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等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时,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
此准考证贯穿整个考试过程,请考生妥善保存,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等相关事宜通过“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查
1.资格复审统一安排在各职位类别第一科目考试环节结束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2.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通过“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查看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复审对象:依据各职位类别第一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各职位类别第一科目考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资格复审地点及时间详见“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通知。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①《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0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并书面承诺在2020年7月30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原件;
④需提供加分确认对应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扫描件无效);
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或在报考中不填写工作单位的,视为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5.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加分条件进行复审。并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复审合格与否意见。
6.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考生,因电话关机或停机无法联系考生进行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各职位类别第一科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8.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等),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五、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综合职位
1.综合职位类别:办公室工作人员、财务工作人员、宣传工作人员、派出所工作人员、刑事科学辅助人员。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新蒲公安”公众微信号另行通知。
3.程序: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
①笔试考试科目:应知应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②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③面试环节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以上环节考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均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总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60%)+面试(40%)+加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专业职位
1.专业职位类别:大车驾驶员、网络安全辅助人员。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新蒲公安”公众微信号另行通知。
3.程序: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现场资格复审、笔试。
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考试科目:专业技能测试及非结构化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结束后依据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从高到低按进入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应知应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ƒ笔试环节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高者进入体检,若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以上环节考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均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总成绩计算方式
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70%)+笔试(30%)+加分
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勤务职位
1.勤务职位分为特巡警防爆队员、特巡警队员和派出所工作人员。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新蒲公安”公众微信号另行通知。
3.程序:体能测试、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
特巡警防爆人员职位:男子400米军事障碍;
特巡警人员职位:男子10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女子 80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派出所工作人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体能测试结束后依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应知应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依据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折算相加后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2:1的比例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折算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ƒ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④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以上环节考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均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总成绩计算方式
①特巡警防暴队员、特巡警队员(职位17——20)
体能测试(50%)+笔试(20%)+面试(30%)+加分
②派出所工作人员(职位21)
体能测试(20%)+笔试(50%)+面试(30%)+加分
体能测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加分
(1)加分政策
报考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加分计入考试得分总成绩中。
1.近五年内,荣获遵义市公安机关个人嘉奖,加0.5分;荣获贵州省公安机关个人嘉奖,加1分;
2.个人代表遵义市公安机关获得表彰或奖项(含相应层级比赛活动)的:获得市级政府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奖项或表彰的,加1分;获得省级政府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奖项或表彰的,加2分;获得国家级或部级行政主管部门奖项或表彰的,加3分;同一事项以获奖最高层次计算分值,不得重复加分。
3.在遵义市公安机关范围内,连续工作满2年不足3年的,加0.5分;连续工作满3年不足4年的,加1分;连续工作满4年不足5年的,加1.5分;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加2分;
4.退伍军人荣立个人嘉奖的,加0.5分;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加1分;荣立个人二等功的,加2分;具备射击、排爆、散打等相关军事技能并参加旅团级以上(含旅团级)比赛荣获名次的,加1分; 参加战区级比赛荣获名次的,加2分。
5.在遵义市公安机关范围内,从事刑事技术辅助工作满2年不足3年工作经验的,可加0.5分;从事刑事技术辅助工作满3年不足4年工作经验的,可加1分;从事刑事技术辅助工作满4年不足5年工作经验的,可加1.5分;从事刑事技术辅助工作满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可加2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的报考者须下载填写《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在资格复查时进行加分审查,审查合格并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七、体检
1.经所有考试环节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简章公布标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时间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上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在该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则该职位空缺。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及《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生主动放弃考察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遵义市新蒲新区门户网(http://www.xinpu.gov.cn/)、 “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领导小组授权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及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并报区组织人事部、区财政局备案。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则解除聘用。
聘用单位按《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及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十一、经费保障
被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遵公通[2019]21号)文件要求,统一实行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待遇及经费,参照公安分局现有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保障标准,纳入新区财政预算保障。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7917678、0851-28657177
监督电话:
0851-27695034 新蒲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人事人才科
0851-28659141 遵义市新蒲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附件1: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附件2: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附件3: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员加分申请表(点击下载)
合同制警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