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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遵义市红花岗区公开选调在职教师20名公告(8月13日报名)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红花岗区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面向全省开展公开选调在职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20名,其中初中6名、小学5名,幼儿园9名。职位详见《红花岗区2020年公开选调在职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遵义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正式干部身份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职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13日及以前出生)37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6.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成绩突出(至少取得一次县<区>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名校<园>长、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或优质课、教师基本功和教师技能等比赛获奖,或者曾担任过校(园)级副职领导及以上职务);

7.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8.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9.具有报考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10.报考的学科要与个人提供的近三年教学成绩及课程表上主要的任教学科一致;

11.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红花岗区内公办学校在编教职工。

3.未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4.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患有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疾病或精神病病史的人员不得报考。

9.不能在面试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

涉及年限计算,若未作特别说明,均截止到2020年08月31日。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采取考试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与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08月13日9:00——16:30

2.报名地点:遵义市朝阳小学(遵义红花岗区丁字口朝阳巷)

3.报名方式: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后,按要求如实填写《红花岗区2020年公开选调在职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到报名现场提交审核。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报名费每人200元。

4.报名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证件照两张(与报名表所贴照片一致);

(4)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统招统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材料等)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盖章签署与原件相符或提供原件审验);

(5)《红花岗区2020年公开选调在职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

(6)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

(8)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提供本人近三年课程表、教学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及个人工作简历材料。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6.加分政策

获县(区)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名校(园)长、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参与县(区)级及以上组织的优质课、教师基本功和教师技能等比赛获奖的,按县(区)级0.3分、市级0.6分、省级0.9分、国家级1.5分予以加分;担任过校(园)级副职领导加0.3分、正职领导加0.6分。

同时具备几种加分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但因同一事项获多种表彰奖励的,按最高级别计算,不予累计。

(二)考试

考试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7∶30开始。

考试地点:遵义市朝阳小学(遵义红花岗区丁字口朝阳巷)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说课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不含加分项)低于70分的面试不合格。

小学和初中教师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内容从红花岗区属学校现使用教材版本中抽取,小学职位使用六年级教材,初中职位使用八年级教材(化学学科使用九年级教材);幼儿园教师职位的报考人员:根据现场抽取的故事内容展示讲、演奏乐器(可自备乐器)、唱、跳、简笔画五项综合技能。现场准备时间为2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所需的纸、笔、教材(故事)、钢琴现场统一提供(报考人员不得自行携带通讯工具、纸、笔及任何资料进入考场,否则视为作弊处理)。

(三)资格复审与体检

1.资格复审

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由区人社局监督指导、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末位并列或递补对象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者列入资格复审对象或递补对象。

资格复审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复审结果在红花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体检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经区教育局党委研究提出拟选调人员报区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后,由遵义红花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选调人员自行承担。

本人放弃体检、因本人原因不能在面试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轮。递补体检对象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者列入体检对象。

(四)考察

考察由遵义红花岗区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遵义红花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察,注重工作实绩。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为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三)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四)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劳动纪律。

(五)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条件。

(六)经遵义红花岗区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调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不列为拟调人选,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考察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能提供个人档案及考察所需材料的,不列为拟调人选,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调动

经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红花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选调。拟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公示和办理调动环节被取消选调资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区纪委区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期间,面试、考察等环节的通知事项在红花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网站、微信公众公告,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此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三)考生参加考试和体检须带上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证件不齐全,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在选调工作中,遵义红花岗区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遵义红花岗区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遵义红花岗区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1—28228189 红花岗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1—28424848 红花岗区纪委区监委


附件1:红花岗区2020年公开选调在职教师职位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红花岗区2020年公开选调在职教师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3:红花岗区2020年公开选调在职教师加分申请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4:防疫指南.docx (点击下载)

遵义红花岗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信息来源:http://www.zyhhg.gov.cn/zxzx/tzgg/202008/t20200807_62318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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