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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正安县县委组织部择优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8月12-18日报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机关的要求,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经研究,决定开展正安县2020年县委组织部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能力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选调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公务员选调范围:

  镇(乡、街道)、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的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范围:

  县、镇(乡、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

  3.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须有3年及以上镇(乡、街道)单位的工作经历,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1年。2014年以来录用公务员必须有5年以上(乡、街道)单位工作经历(录用公务员之前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其中教育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考不受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1年限制;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20年10月31日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处分期满影响调动的;

  6.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试岗、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职位信息公务员2名,事业3名。

  (二)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至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

  (3)报名需提交材料: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审查同意推荐报考后,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遵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转正表、转正定级表)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在报名期间提交到县委组织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2020年8月18至8月21日)。

  县委组织部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审查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对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正安”上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须达到3:1的方可进行,否则减少计划或取消职位。选调职位计划减少的,该职位报考者所报职位不调整;选调职位取消的,告知报考者,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否则视为本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合者立即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加分

  报考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

  ①近3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者,每获得一次优秀等次加0.5分,以此类推进行累计。

  ②近5年以来,获市厅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省部级表彰的,每次加2分;获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加3分。因同一事项获多次表彰的,按最高等次表彰计算加分。

  符合加分的报考者须下载填写《正安县2020年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印章)在报名时到县委组织部进行加分审查,县委组织部复核后,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正安”公示无异议予以加分。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于笔试前两天参加遴选的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组织部办公室领取。

  (四)考试

  (1)笔试:单个职位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10人的职位,须进行笔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结果按名次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正安”上公告,并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3:1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报名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单个职位报名人数少于10人的,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组织部成立面试工作组开展面试工作。工作组由考官小组和监督小组组成。

    面试时间、地点等根据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1.进行笔试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

  2.不进行笔试职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总成绩并将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正安”上公告。

  (五)考察

  考察工作一般在考试成绩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2:1以内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及名次不带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工作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确定选调人员及体检。

  综合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与选调职位数量相同的拟选调人员。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将须组织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将由组织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体检人选。

  (七)公示

  县委组织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原则上不予递补。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八)试用及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行试岗,试岗时间三个月,试岗期满,要对试岗人员作出结论性鉴定,试岗合格的,办理调动,不适应岗位要求试岗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四、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851-26425359

  监督电话:0851-26400323

  附件下载请点击

      1.

  正安县2020年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2.

  正安县2020年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汇总表.docx;

      3.

  正安县2020年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4.

  正安县2020年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x

   

                  中共正安县委组织部    中共正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za.gov.cn/xwzx/tzgg/202008/t20200811_62385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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