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计划
按照县里关于做好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湄潭县财政局2020年实施青年就业见习招募计划4名。
二、就业见习的招募对象及要求
(一)为离校2年内(2019届、2020届)未就业的贵州湄潭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离校毕业生,不列入此次招募对象)。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具有正常履行见习岗位职责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招募方式
招募简章发布后,报名见习人员需填写见习登记表(附件1)及其他所需资料(个人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我局(地址:湄江街道双拥路49号湄潭县财政局)三楼303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24221964)。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此次报名见习资格。我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决定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招募,同时视情况也可简化程序招募。
四、招募起止时间及审核
本次招募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起至2020年8月21日止,我单位认真审核报名人员所需提供的基本资料,并将拟用就业见习人员资料报县人社局核准,不符合招募范围的不予纳入就业见习。
所需核准资料:《湄潭县2020年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拟招募人员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一份,并签署“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拟招募人员失业未就业承诺书一份(附件2)。
五、签订协议
招募核准后,与见习人员签订为期1年的就业见习协议(附件3,一式二份)。
六、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要服从本单位管理,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见习人员见习期辞职需向本单位提交辞职申请,年度内见习人员辞职空出名额不再补招。
七、补贴标准
严格执行县里关于见习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见习人员见习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每月生活补助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县为1670元/月),具体标准由我局后续再行确定。
八、纪律监督
(一)就业见习工作严格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募工作未尽事宜,由我局补充研究确定。
附件:1.湄潭县2020年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
2.承诺书
3.湄潭县就业见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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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www.meitan.gov.cn/mtzx/gsgg/202008/t20200814_62526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