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为有序开展好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2名(被录取人员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2.符合《湄潭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除因考取机关企事业单位外,无特殊原因,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一年;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男女不限;
6.熟悉电脑操作及应用,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7.身体健康。
二、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发放工资1670元,不缴纳保险,不享受目标考核奖。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执行工资1670元/月,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失业保险;年度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根据考核结果,年终奖金参照抄乐镇公益性岗位考核标准发放。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9月22日(8:30-17:00)。
2.报名地点:抄乐镇人社中心;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书审原件,交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卡片照2张。
4.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处理能力、电子办公水平;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所有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招录
面试结束后,统计并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用。如出现分数并列,则通过再次面试确定。
四、聘用管理
(一)招录人员实行聘用制,合同一年一签;所聘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最短为一年(在岗期间因考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除外),若不是因考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离职的,当年年终奖不予兑现。
(二)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20日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其他情形的。 报名咨询电话:0851-24050602 ; 13765984490(陈廷梅)
附件:抄乐镇拟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抄乐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www.meitan.gov.cn/mtzx/gsgg/202009/t20200916_63165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