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党办发〔2019〕21号)的规定,结合新蒲新区政法委工作实际,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发布简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区法宣办文员1名、法律援助文员1名、司法行政业务员1名。(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精神;
2.限遵义市户籍;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女性身高在150CM(含)以上、男性身高在165CM(含)以上;
4.年龄18周岁(2002年12月9日之前出生)—35周(1984年12月9日之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15日(周末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新蒲新区播州大道综治中心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851-28229750;
4.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由报名人员自备,A4纸张大小)、近期蓝色背景免冠1寸证件照片2张及该照片电子档(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以身份证号+考生姓名命名),另需填写《新蒲新区政法委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
5.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的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加分
1、加分政策
(1)报考文员岗位的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加5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加3分;
(2)报考业务员和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加2分,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加2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加5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加3分;
(3)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加分数计入笔试成绩。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的报考者须下载填写《新蒲新区政法委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持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交给工作人员审查确认。截至报名结束时未能提交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报名时间结束后,将符合加分的报考者在新蒲新区门户网http://www.xinpu.gov.cn和“新蒲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天。
3、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在现场缴纳100元报名费后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主动放弃或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后续任一招聘环节的,取消报考资格并不予退费。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认真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本人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告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时间结束后,如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或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新蒲新区门户网http://www.xinpu.gov.cn和“新蒲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
4.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0年1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新蒲新区播州大道综治中心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此证为笔试和面试共用,请妥善保管,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程序、时间及内容
所有报名人员须进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每个岗位笔试前3名考生为面试对象(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如出现末尾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上述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成绩名次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面试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新蒲新区政法委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遵义市新蒲新区门户网http://www.xinpu.gov.cn和“新蒲司法”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对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新蒲新区政法委按照新蒲新区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均需带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3. 各个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于3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新蒲新区门口户网http://www.xinpu.gov.cn和“新蒲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相关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成绩公布的2个工作日内向新蒲新区政法委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查分,查分只查卷面合分是否正确,不查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新蒲新区政法委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8229750 新蒲新区政法委
监督电话:0851-28919740 遵义市新蒲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附件:1.新蒲新区政法委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表
岗位 编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名额 |
岗位要求 |
岗位工作地 |
备 注 |
01 |
法宣办文员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限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
|
新蒲新区政法委 |
女性身高在150CM(含)以上、男性身高在165CM(含)以上 |
02 |
法律援助文员 |
1 |
新蒲新区政法委 |
女性身高在150CM(含)以上、男性身高在165CM(含)以上 |
|
03 |
司法行政业务员 |
1 |
新蒲新区政法委 |
女性身高在150CM(含)以上、男性身高在165CM(含)以上 |
3.新蒲新区政法委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人员加分申请表(点击下载)
新蒲新区政法委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日
(信息来源:http://www.xinpu.gov.cn/xwzx/tzgg/202012/t20201203_65473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