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岗位、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市城镇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二)岗位设置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人,其中城区3人,乡镇分局2人(丙安分局、宝源分局各1人)。
(三)招聘条件
1.讲政治、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社会影响;
2.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4.热心公益事业,身体健康,具备公益性岗位履职的身体条件;服从安排,能吃苦耐劳,应聘后工作能相对稳定(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转岗)。
(四)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招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3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赤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办公室,联系人:代云林,咨询电话:0851-22882956。报名时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赤水市人力资源市场求职登记表、学历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小二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笔试、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符合资格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1:3的比例进行统一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整体形象、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现场应变能力等。如报名人数未达到3:1(城区和乡镇分别计算),则直接进行面试;如单个岗位仅1人参加面试时,其面试成绩须高于全部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才能进入下一阶段招聘流程。
(三)考察、审核: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岗位1:1的比例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对拟聘者政治表现、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遵纪守法情况、近年来现实表现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就业困难认定和审核。
(四)公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
各个环节如有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在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中依次递补。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其中:基本工资执行贵州省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绩效奖励由赤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绩效量化考核后,按季度发放。
(二)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后,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
五、其他
未尽事宜或其它事项,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1年3月2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chishui.gov.cn/xwzx/tzgg/rs/202103/t20210302_66924628.html)
贵州省考笔试资料及考试信息群:81896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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