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2021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具有红花岗区户籍或持有红花岗区有效《居住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在红花岗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注:红花岗区教育局仅受理中华办、中山办、老城办、延安办、北京办、万里办、迎红办、舟水办、忠庄办、长征办、南关办、海龙镇、深溪镇、巷口镇、金鼎山镇辖区的申请)。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
2021年6月21日8:00至7月2日18:0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如实提交个人申请信息。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红花岗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人事教育股”。电子照片需上传近半年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
三、申请人体检: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网报相同的一寸白底照片一张,自行空腹到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按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检查项目。所有体检结论应明确“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公务员标准体检表由医院直接提供,原《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停止使用。
四、现场确认:
1.确认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四楼人事教育股(红花岗区中华南路毛主席住居斜对面)
2.确认时间: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工作日)
3.确认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薄》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3)网上未能核验通过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体检表》原件;
(5)与网报相同的小二寸(4厘米<长边<5厘米)白底证件照片一张(请在背面写上姓名);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2013年及以前入学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不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需携带《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实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到现场审核。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不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需携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到现场审核。
五、审查认定:
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红花岗区教育局对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作出是否认定意见,并于2021年7月23日前通过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认定人员名单和证书颁发时间。
六、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其它相关规定可查阅《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也可直接咨询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咨询电话:0851-28229837。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关注遵义市教育局相关公告。
2021年6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www.zyhhg.gov.cn/zxzx/tzgg/202106/t20210616_68529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