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学前教育人才队伍,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解决遵义市幸福家园幼儿园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经新区编委会审批,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全市遴选9名幼儿园教师,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遴选程序、公开遴选结果“三公开”制度。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现场报名登记、资格初审(复审)、面试、考察(政审、档案审查等)、体检、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人数
遴选9人。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市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并在一线任教幼儿园教师。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
4.身体健康,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幼儿园班级工作经验连续三年及以上(国家规定节假日休息时间纳入其中);
7.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8.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9.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新蒲新区在编教师。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无所在单位、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均同意报考证明的。
6.患有不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疾病的。
7.不能在面试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
8.不符合遴选对象、遴选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在报名时间内无法提供报名所须全部资料的。
四、遴选程序及办法
1.发布简章
区教科局发布遴选简章,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2.现场登记报名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到新区工作的优秀教师,由新蒲新区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现场登记报名、收集资料。
3.资格审查
由新蒲新区公开遴选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和复审。
4.面试
由新蒲新区公开遴选教师领导小组按照幼儿教师综合技能进行选拔,根据选调计划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成绩在新蒲新区门户网站及“新蒲教育”公众号上公示(http://www.xinpu.gov.cn)。
5.考察(含政审、档案审查等)
由区教科局组织考察小组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档案审查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档案是否合规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进入下一程序。
6.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公开遴选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合格进入调动程序。体检结果在新蒲新区门户网站及“新蒲教育”公众号上公示(http://www.xinpu.gov.cn)。
7.办理调动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面试成绩公示结束后,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的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办理调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1日至8月13日
2.报名地点
遵义市新蒲新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局642室
电话:0851-28687931
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开投大厦6楼
六、报名须提交资料
(1)《新蒲新区幸福家园幼儿园2021年遴选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原件1份。
(2)所在单位、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均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3)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证明:原件1份。
(4)《XX市(地)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1份【表内需有聘用单位、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县(市、区)人事部门、市人事部门的公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6)身份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7)毕业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8)教师资格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9)普通话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注:资格审查贯穿选调过程始终,一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责任由报考人自负,同时取消报考资格。
其余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七、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8687931(简章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监督电话:0851-27915321
注:未尽事宜由新蒲新区公开遴选教师领导小组另行商议决定。
新蒲新区公开遴选教师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0日
附件.新蒲新区幸福家园幼儿园2021年遴选教师.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xinpu.gov.cn/xwzx/tzgg/202108/t20210810_69460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