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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遵义市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遵义市2021年上半年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公布。根据《遵义市2021年上半年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市直卫生健康单位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遵义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具体负责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初次复审时间:2021年9月6日至9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1年9月8日至9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复审地点:遵义市中医院(新蒲院区)科教楼一楼大门右侧1号复审室、2号复审室。

三、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遵义市2021年上半年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632)自行打印报名表。

五、相关要求

(一)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资格复审对象的《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对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学历证书应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递补复审对象须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递补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遵义市卫生健康局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

(二)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须主动联系资格复审对象

(含递补复审人员)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资格复审及后续招录环节相关通知公告。

(三)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复审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复审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本次资格复审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1.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

2.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

3.按防疫要求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

4.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

5.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严格按照贵州省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不得参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遵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入黔后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相关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参加;近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但未公布风险等级的市(州)地区来遵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黔后24至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证明,未持有相关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参加。为避免考生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资格复审所在地区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

6.资格复审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参加本次资格复审。

7.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资格复审。

8.考生在资格复审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资格复审,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复审地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1.“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可以参加本次资格复审。

2.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经复测体温仍≥37.3℃的,由防疫人员研判是否符合继续复审条件,符合继续复审条件的,安排在隔离办公室参加;不符合继续复审条件的,不得参加本次资格复审。

3.未按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资格复审。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本次资格复审的情形,并在资格复审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资格复审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资格复审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资格复审。

七、其他事宜

(一)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8662777

市卫生健康局:0851-27613068

市第一人民医院:0851-23233641

市妇幼保健院:0851-23225022

市中医院:0851-28768221

市第五人民医院:0851-28438305

市精神病专科医院:0851-28438305

贵州航天医院:0851-28691911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51-28923277

(二)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851-28981705

附件:

遵义市2021年上半年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遵义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30日

来源:http://wsjkj.zunyi.gov.cn/tzgg/202108/t20210830_69807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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