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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32人,9月12日-16日报名)
 

为适应公安工作发展,加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党办发〔2019〕21号)、《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府办发〔2018〕21号)、《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遵公通〔2019〕21号)等文件精神,并报经新蒲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遵义市公安局同意,结合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13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13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5.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工作调配;
6.符合岗位学历要求,具备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年龄要求:
(1)岗位代码04、08、09、17岗位考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至30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8日至2003年9月7日期间出生);
(2)岗位代码01、02、03、05、06、07、13、16、18、19岗位考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至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8日至2003年9月7日期间出生);
(3)岗位代码10、11、12、14、15、20、21岗位考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8日至2003年9月7日期间出生);
(4)14岗位年龄放宽条件详见《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9.学历及身高要求:详见《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岗位代码10、11、12、14、15、20、21岗位考生身高要求为纵跳摸高,具体标准详见《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纵跳摸高标准》(附件5)。
10.工作证明年限、本人年龄时间界定以2021年9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龄认定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依据;
11.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身上有纹身的;
10.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1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2.报名时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或其他原因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21年9月7日,在“新蒲新区管委会门户网”(http://www.xinpu.gov.cn/)、“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ymwrl.pzhl.net)报名。
2.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2日9:00至9月16日18:00。
3.报名相关要求
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个人报名相关信息。
报名时,考生按照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白底背景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是否符合须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4.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12日9:00至9月17日18:00。

工作人员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在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需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提示其本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成功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不得更换,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5.网上缴费
经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于2021年9月12日9:00至9月18日18:00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至少2份《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留存,供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加分审查确认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被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9月21日18:00前书面向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报或退费。已报名成功的考生或招聘计划被取消后申请改报岗位成功的考生,不予退费。
6.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1年10月8日9:00至10月9日18:00期间,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妥善安排准考证打印时间,打印多份备用,尽量不要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打印)。
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均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
闭卷考试。
3.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4.相关要求
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将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进行。
1.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笔试的考生,在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各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含)比例以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则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和通知,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通知导致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临时身份证原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资格材料(如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退伍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岗位涉及提供工作年限证明的,由原工作单位出具;
(4)公安机关在职人员报考,需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年限证明;其他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一份;
(5)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一份;
(6)考生本人征信证明一份(须在近1个月内打印的);
(7)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需缴纳11元保险费用,用于招聘单位为考生本人购买体能测试环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程序进入下一环节。
(2)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空缺人数按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现场资格复审对象),递补结束后,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3)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身高在资格复审现场经医务人员测量后,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的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纵跳摸高在资格复审现场按照《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纵跳摸高标准》(附件5)进行,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的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合格人员主动放弃后续环节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岗位,该岗位取消。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内容
详见《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体测项目”一栏的内容。
4.体能测试相关要求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进入体能测试地点参加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和军事训练相关标准进行测试。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年龄分组时间以截止2021年9月7日为依据。
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考生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的,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
1.面试对象:
体能测试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
2.面试时间及地点:
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要求:
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进入面试候考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面试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未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不到3: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加分
1.加分政策
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对同一事项多次获得表彰奖励的,奖励不能重复加分,以最高级别奖励加分计入总分)。
(1)因工作突出,获县(区)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通报表扬、先进个人、优秀警务辅助人员表彰的一次加1分;获县(区)级公安机关个人嘉奖的一次加2分;获市级公安机关个人嘉奖的一次加3分;获省公安厅个人嘉奖的一次加4分;获公安部个人嘉奖的一次加5分。
(2)代表县(区)级公安机关参加市级公安机关(含市级)以上的比赛(不含片区比赛),获得个人第六名等次及以上的,个人第六名基础分为0.5分,之后分别以0.2分递增加分(即:第六名加0.5分、第五名加0.7分依次递增至第一名加1.5分);
(3)退役军人在部队获个人嘉奖的一次加2分;荣立个人三等功的一次加3分;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一次加4分。
(4)公安英模、烈属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加3分;    
(5)在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在职在岗的考生,连续工作满3年不足4年的,加1分;连续工作满4年不足5年的,加2分;连续工作满5年不足6年的,加3分;连续工作满6年及以上的,加4分。
2.加分审查及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自行下载填写《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在资格复审时一并申请进行加分审查,审查合格并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的,在面试结束后统一进行加分,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八)总成绩计算
1.岗位代码01——05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成绩×20%+面试成绩×40%+加分。
2. 岗位代码06——16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加分。
3. 岗位代码17——21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成绩×50%+面试成绩×30%+加分。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按上述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各环节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九)体检
1.体检对象
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及费用
体检时间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检相关要求

 

 

体检工作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一次。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可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由复检监督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复检监督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征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一次。

(十一)公示、聘用

 

 

1.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按照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并报区组织人事部、区财政局备案。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则解除聘用。
被正式聘用人员,凡报考岗位学历条件放宽至高中同等学历的考生,须在第一次聘用合同期限内(3年内)将学历提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学历的,不再予以续聘。
被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现有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统一纳入新蒲新区财政预算保障。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项将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指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检测,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扫描贵州健康码、行程码。
1.入境返遵考生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报备,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入境后在省外或我省隔离满14天,提供隔离期间第7、14天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温检测正常。
2.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返遵报考的考生,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在来遵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并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的可参加报考;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遵报考的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3.市内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4.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患者,须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并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第7、14天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体温测量连续3次超过37.3摄氏度的考生,直接通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处理。
6.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7.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违反各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7917678   15761695181
 

 

 

附件:1.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诚信报考承诺书
4.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
5.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纵跳摸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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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
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4upEBh7Hf0wT0YGgLN1g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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