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红花岗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拟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内容
(一)招聘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3人。
(三)工作内容: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
三、应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思想端正,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财政学、金融学、经济学、会计及相关专业;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汉语言学、秘书学专业。
(五)其他条件:高校毕业半年及以上,失业半年及以上。
四、待遇情况
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享受红花岗区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财政局8楼人教股(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南路99号)。
(二)资料审查
由遵义市红花岗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面试时间待定。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通知前3名拟聘人员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由此造成的人员空缺,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遵义市红花岗区财政局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录用人员与我单位签订《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期间用工管理按城镇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遵义市红花岗区财政局解释为准。咨询电话:0851—28259745。
特此公告
2022年8月26日
(信息来源:https://www.zyhhg.gov.cn/zxzx/tzgg/202208/t20220826_76259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