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县林业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名门卫,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 、公正、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招聘名额:门卫2名;
2.工作地点:余庆县林业局。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具有履行门卫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没有违纪违法和刑事处罚记录史。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4日至1月5日(8:30-11:30、14:00-17:30)。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地点
余庆县林业局(县医院前门下行100米)1304办公室。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现场查看)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卡片照2张。
(四)政治审查
由县林业局统一向县公安局去函审查是否存在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政审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五)考试
1.方式:面试(结构化面试)。
2.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2024年1月9日,面试地点:余庆县林业局3楼会议室。
3.总成绩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进行计算。面试分数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试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增加1个面试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新入职人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林业局党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1.经政治审查、面试、体检,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y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存在问题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递补:烈士子女或配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门卫工作经历或门卫工作经历较长者。
(六)其他:详情请咨询县林业局办公室,电话:0851-24621794。
三、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县林业局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期实行一年一签。工资标准按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 |
岗位 |
岗位 代码 |
人数 |
岗位 介绍 |
学历 |
工作 地点 |
余庆县林业局 |
门卫 |
01 |
2 |
负责余庆县林业局办公区域安保及卫生保洁工作。 |
初中及以上 |
余庆县林业局 |
余庆县林业局
2024年1月3日
(信息来源:http://www.zgyq.gov.cn/bmxzxxgk/xlyj/bfblmlyj/tzgg/202401/t20240103_83446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