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道真自治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类别、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非事业编制身份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遵纪守法。
(3)年龄、身高要求详见《道真自治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到2024年4月23日。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部分职位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详见职位表),报考人员均须在报名首日(2024年4月2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公安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2、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4)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8)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10)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道真公安”上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4日9:00至4月27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zdaozhen.pzhl.net/)进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填报后不能改报。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报名时,考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道真自治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白底背景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3)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4)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报考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或者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报考道真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
4、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14:00至4月28日14:00。
(2)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3)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职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5)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6)网上报名成功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5、网上缴费:
(1)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每人需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于2024年4月24日14:00至4月28日20:00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表(附件2)留存,供招聘单位资格复审环节使用。
(2)网上缴费结束后,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需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道真公安”上公布。职位招聘计划被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得调整职位。职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于2024年4月30日12:00前书面向道真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报或退费。报名成功人员及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申请改报成功人员不予退费。
6、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4年5月3日9:00至5月5日9:00期间,报名成功缴费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妥善安排准考证打印时间,打印多份备用)。准考证贯穿考试全过程,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2024年5月5日9:00-11:00
2.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
闭卷考试
4.笔试内容
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政治理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内容。
5.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以内在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道真公安”上公布笔试成绩查询具体事宜。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比例以内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方式
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同时现场测量身高是否达标。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在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道真公安”上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相关信息,查看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3)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如退伍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同时需现场核实学信网学历信息。
(4)本人签字的诚信报考承诺书一份。
(5)现已有供职单位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签字盖章原件一份。
(6)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5、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道真公安”公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道真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五)面试
1.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
3.面试要求:
(1)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候考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面试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如有异议考生须当场提出,过后不予受理。
(六)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2.体能测评对象
面试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
3.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且必须于体能测评开始至体能测评结束期间生效。未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在体能测评期间未生效的考生将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组通、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其他事项
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体能测评考点参加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按零分计算。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中有异议、举报的,应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或在测试结束离开测试场地前当场向在场的监考人员提出,对离开测试场地后再提出异议、举报等申请的,不予受理。
(七)总成绩计算
1.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成绩公示
总成绩将在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道真公安”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如有异议的考生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总成绩分职位由高到低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结构化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事项
1.体检时间及费用
体检时间在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道真公安”上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相关要求
(1)体检工作由道真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2)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3)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只有一次申请复检机会,可向道真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经道真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复检监督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复检监督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
(4)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考察资格,空缺职位根据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结构化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道真公安”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贵州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回避情况、征信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道真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道真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在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道真公安”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经道真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除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逾期未报到并向道真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的以外,其余逾期未报到的被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需进行不少于30日的岗前集中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确定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三十九条、四十条之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七、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薪酬待遇参照道真自治县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按照聘用合同约定事项执行。若上级有新的相关政策规定,参照新的标准执行。
八、管理使用
用人单位对警务辅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进行管理。经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中具备高中(中专)学历的,必须在首次合同期的三年以内提升为大专以上学历,三年内未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九、监督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工作期间,道真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事宜在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道真公安”上进行发布,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未及时阅读网上发布的信息以及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十、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道真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道真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5778809
监督电话:0851-25778822
附件:
1.道真自治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2.道真自治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3.诚信报考承诺书(点击下载)
2024年4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daozhen.gov.cn/xwzx/tzgg/202404/t20240417_84223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