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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9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黔人社函〔2025〕12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我局实际用人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为有序开展招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募原则及程序
招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与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招募计划、发布招募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人员上岗等程序进行。
二、招募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计划
本次计划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共4人。
(二)招募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其中: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毕业证书发证之日起的2年内,在申请见习岗位时且见习期间处于未就业状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在申请见习岗位前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青年;在校生不得申报参与见习,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三)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
3.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参与邪教组织行为;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8:3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局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湄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本次招募面试工作由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因电话无法接通、停机等造成不能面试,视为放弃处理)。
(二)面试地点暂定: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面试,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20分钟者作弃考处理;
六、体检
招募的见习人员按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在湄潭县人民医院或湄潭县中西结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应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用资格,若体检不合格者或主动放弃体检者,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予以递补进入体检。
七、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时间为6-12个月,见习期间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湄潭县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980元/月,若有新标准随调),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后,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八、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
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服从管理的,单位有权单方面与其解除协议;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人员应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告知见习单位。
咨询电话: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24221293
2025年10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www.meitan.gov.cn/mtzx/gsgg/202510/t20251016_88700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