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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金沙县马路乡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公告(4人,7月6-10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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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毕人社通〔2020〕137号)文件精神、《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统筹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金人社字〔2022〕25号)文件要求,结合马路乡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管员空缺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管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一)招聘职位:劳动保障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管员4名。其中马路乡党务政务服务中心1名,木落村1名,新田村1名,金龙村1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二)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和计算机。

  (三)金沙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6月25日及以前出生)、55周岁及以下(1971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持《就业创业证》失业人员。

  (五)满足下列条件当中一个: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根据有效居民身份证登记年龄认定)。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进行认定)。

  3.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提供《残疾人证》

  进行认定)。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以《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时间进行计算认定)。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提供县级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进行认定)。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包括下列四类人员:

  a.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b.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高校毕业生;c.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d.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持《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

  (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县人社局发放的贵州省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进行认定)。

  (七)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按规定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六)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3年及以上人员。

  (七)国家财政供养人员(村“两委”班子享有基本报酬人员、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及其他有工作单位并已享受工作、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不得选聘为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至7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不受理网上报名或电话报名。

  (三)报名地点:马路乡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原马路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人:冯光兴,电话:19000888825。

  (四)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金沙县马路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管员报名登记表》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满足报名条件的身份证明。

  6.《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五)资格审查

  由马路乡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面试结束后马路乡政府报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审批。凡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应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马路乡组织实施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程序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马路乡政府公示栏公示7天。

  (一)公示期满后,由马路乡党务政务服务中心通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并提交相关资料到金沙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结合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累计年限不超过3年(含3年)。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按全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980元/月(含相关社会保险)。

  本招聘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金沙县马路乡人民政府。

 

 

 

  马路乡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pTPYzzUTBYBidykaNn7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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