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六盘水市参加2025年省校合作赴知名高校引才活动公告》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就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资格审核和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情况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如下:(按机构、姓氏笔画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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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姓 名 |
学 历 |
引进单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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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涛 |
硕士研究生 |
六盘水市救灾物资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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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陈有成 |
硕士研究生 |
六盘水市救灾物资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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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杨银凯 |
硕士研究生 |
六盘水市救灾物资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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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赵昆 |
硕士研究生 |
六盘水市救灾物资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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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常亚 |
硕士研究生 |
六盘水市救灾物资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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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薛希 |
硕士研究生 |
六盘水市救灾物资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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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何力 |
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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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李金超 |
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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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陈禹吉 |
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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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唐航 |
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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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曾毅吉 |
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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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3月21日至3月22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综合评审并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者应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及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人才引进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所需资料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本科第一批次录取证明(由考生生源地教育部门出具);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网上查询下载的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提供相应等级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三、评审程序
(一)评审方式。综合评审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者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字,按百分制计算。
(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审地点:详见准考证。
联系部门: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858-8224970
附件:2026年六盘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xls(点击下载)
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yjj.gzlps.gov.cn/tzgg/202603/t20260311_89650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