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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组织部、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铜仁市碧江区财政局、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共同研究实施,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60名,其中:初中教师26名,小学教师34名。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设置详见《2026年铜仁市碧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胜任所报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和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8年8月10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至48周岁(1977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招聘已签约的)或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解聘)未满一年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和截至2026年8月10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有违背公序良俗等不良行为的。
8.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9.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10.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11.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
12.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13.不符合岗位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5.在读的本科生、研究生或现役军人。
1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bjq.gov.cn)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本次招聘计划岗位数与报名缴费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在报名结束后对调减、取消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9:00至8月14日17:00。
3.报名网址:报考人员登录网址“https://hn.gprcw.com/nindex/?ecode=bjjszp”报名。
4.报名程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第一步: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实施方案》,根据所要报考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
第二步: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错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责任自负。
第三步: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缴费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缴费后即报名成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特别提醒: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造成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8月10日9:00至8月15日17:00。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是否审查通过。
3.网上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审核。具体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对照《招聘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在24小时内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通过,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4.在报名期间(2026年8月14日17:00前)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6年8月14日17:00至8月1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5.资格初审环节中若有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责任自行承担。
6.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所填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畅通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6年8月10日9:00至8月16日17:00登录网址“https://hn.gprcw.com/nindex/?ecode=bjjszp”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2.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不得进行岗位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考生本人提出改报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所报考岗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审核同意后,给予退费。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6年8月19日9:00至8月21日17:00期间登录网址“https://hn.gprcw.com/nindex/?ecode=bjjszp”打印笔试准考证(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
七、笔试
本次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一)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综合应用能力、教育政策法规等知识。
(二)笔试时间:2026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三)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五)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置:本次招聘笔试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合格分数线有调整,则另行公告。
八、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同一岗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需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招聘岗位所需相应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取得国外、香港、澳门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
以上材料请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递补最多进行2轮。在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注: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面试及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再作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医院为指定的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注:根据规定,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同时,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和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并同步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进行准入查询。
放弃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或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其他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二、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bjq.gov.cn)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报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实行规定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未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区外;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辞职或调出区外的,须按聘用合同的约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三、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工作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实施方案和岗位表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三)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政策规定设置。本科专业目录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2025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主要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目录(2022版)》《研究生招生学科与专业》和《专业代码(研究生)》。
1.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非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专业须与《岗位表》相应岗位“专业要求”栏明确的专业一致,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同一专业,其中研究生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不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需为同一学科。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招聘岗位硕士及以上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不区分学硕和专硕。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方案由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组织部、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铜仁市碧江区财政局、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研究确定。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856-5235716(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9:00-11:30,14:30-17:30
3.监督电话:0856-5223471(铜仁市碧江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附件:2026年铜仁市碧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点击下载)
2026年8月5日
(信息来源:https://www.bjq.gov.cn/zwgk/rsxx/rszl/202608/t20260805_90700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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